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明城镇光明项目区复垦方案(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佛自然资明告〔2020〕806号
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明城镇光明项目区复垦方案(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1〕24号)的相关要求,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组织编制了《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明城镇光明项目区复垦方案(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复垦方案(调整方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复垦方案(调整方案)》予以公示。
一、复垦期限
《复垦方案(调整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因此复垦工作待复垦方案在经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批复后进行复垦施工,土地复垦期限为复垦工程工期。
二、规划目标
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明城镇光明项目区拆旧区位于明城镇明西村、光明村,共132.35亩。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复垦方案主要内容
(一)拆旧区位于高明区明城镇明西村、光明村,共4个地块,面积132.35亩,均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二)拆旧区面积132.35亩,现状为采矿用地;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调整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拆旧地块复垦后的规划用途和面积分别是:耕地32.68亩,园地30.78亩,林地68.89亩。
四、公告时间
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5日。
五、公告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告:佛山市高明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张贴公告:项目区涉及的明西村委会、光明村委会及我局网站公告。
六、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件寄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二)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7-88632234, 本规划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附图: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明城镇光明项目区位置图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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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自然资明告〔2020〕806号附图:佛山市高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明城镇光明项目区位置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