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的观澜府总平面2座单体首层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870号
关于美的观澜府总平面、2座单体首层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分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平山大道以南、文昌路以东的建设项目美的观澜府总平面、2座单体首层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单体调整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美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美的观澜府总平面、2座首层
三、申报类型:方案调整
四、修改情况:
(一)美的观澜府总平面和2座单体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根据《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相关要求,对方案作以下调整:
(一)2座单体首层:根据《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结合小区配套设置,对2座首层方案进行调整,在首层公共架空层增设养老服务区域,该养老服务区域面积为81.53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面积;(详见单体方案图)
(二)总平面图:根据上述单体方案调整,总平面图配套指标表对应进行调整(详见总平面规划图)
(三)面积指标变化情况:本次调整主要是功能调整,项目的总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和基底面积均不变。
经审核,美的观澜府总平面、2座单体方案调整后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7日(8个工作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20162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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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附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