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通过专家鉴定评价目标合理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内容全面
青岛日报讯 来自国内科研部门和院校的环保专家,日前就“青岛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科技成果进行鉴定,认为青岛市生态城市建设的战略定位正确,充分体现了青岛市的城市
特色。鉴定委员会认为,该项成果总体上达到同类研究的国内领先水平。
青岛市生态城市建设的规划范围包括:青岛市行政区所管辖的全部陆域和近岸海域,所辖市区七个区和五个县级市以及青岛市近岸海域;由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
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等七区构成的中心城市,五个次中心城市分别为胶州、即墨、平度、胶南、莱西。规划陆域总面积10654平方公里。建设规划时段:近期为
2003年—2007年;中期为2008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30年。
专家鉴定意见认为,建设规划方案在对青岛市自然资源、社会经济状况、环境和生态建设现状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青岛市生态城市建设的优势、差距和制约因素,提出
了青岛市生态城市建设的原则、重点、目标和技术方法,进行了生态功能区划,并从生态文明、海洋和陆域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规划。
同时,专家一致评价,我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指标体系与规划目标合理、规划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内容全面系统,并提出了生态环境、生态产业、生态文明和基础设施四方面的
建设框架,主要建设领域和专题规划符合青岛市发展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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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态城市通常的理解
生态城市是以人为中心,社会、经济、自然或环境协调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能流、物流、信息流高效利用,社会成员具有高度的生态意识,生态产业迅速发展,人与环境和谐
统一的现代化城市、乡村复合体。它必须具有的特征包括高效率、低风险、存活几率最大城市;清洁城市;绿色城市;文明城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