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9〕0103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682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9〕0103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杨和镇三和路以南、人康路以西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9年11月 28日至2019年12月4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位于高明区杨和镇三和路以南、人康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12616.0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55%、绿地率≥15%,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9〕0103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