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将在就业创业等8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明年5月底前试点单位要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前日(28日),禅城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佛山市禅城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在就业创业等8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少跑腿、快办结,避免奔波,这是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直接的期盼。为回应群众的需求,禅城将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据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就是要改变基层政务公开的随意性、不公开、不规范等做法,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推动解决群众“办事难、办证多”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根据《通知》,禅城将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8个方面内容开展试点工作,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禅城计划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在试点行业领域的公开事项、公开标准、公开方式、公开流程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全国和省、市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示范效应,为建立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的政务公开新格局夯实基础。
为实现目标,《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在今年11月底前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内容覆盖该事项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简称“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明年5月底前,各试点单位要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综合利用行政服务大厅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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