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解读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佛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意见等三份政策文件
佛山教育惠民再推大礼包!昨日,市教育局解读《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佛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意见》等三份政策文件,惠及困难学生、残疾儿童少年、公益性普惠幼儿园等,从不同覆盖面以及经费的投入使用上保障佛山各类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六成幼儿园享补贴需限价 我市提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我市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今年超5700万元,非户籍的随迁子女也能享受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
今年支出超5700万
市教育局昨日对《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据了解,此类公用经费是指维持幼儿园正常运转的事业经费,并非直接发放到家长手中,而之前在社会化办园的背景下,维持办园的经费基本靠幼儿园自筹。
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佛山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将逐步提高,2015年和2016年的公用经费标准分别达到每生每年400元和700元,到2017年达到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这也意味着最快在后年,学前教育阶段的生均公用经费,将达到公办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同样的拨款水平。
按照上述标准,全市此项财政支出2015年将超过5700万元,比2014年增加4500万元以上;2016年约需投入1.17亿元;2017年约需投入1.67亿元。市教育局表示,此类经费全部用于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日常运作。
受惠面扩至随迁子女
根据《意见》,完善后的佛山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对象按在园实际人数拨付。不管是户籍还是随迁子女,只要是在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就读,财政都会按标准将经费拨付给幼儿园。
“这间接使得生均公用经费的受惠面扩大了。”市教育局透露,目前佛山通过认定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480所,在园幼儿接近14万人,其中近50%为非户籍的随迁子女。
受补贴幼儿园需限价
市教育部门解释,虽然财政拨付的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仅用于支持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日常运作,不直接发到家长手中,但同样能够为家长和孩子带来实惠。
“获得此项拨款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必须具备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市教育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称,按照《佛山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此类幼儿园都要按照“收费较低”的要求,接受政府限价,且在资格有效期内不得涨价,切实保障了家长和幼儿权益。“按照这一要求,目前全市近60%幼儿园的涨价情况都可以被控制住。”这位负责人称,幼儿园如果违规办学,将有可能失去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资格。
此外,根据市教育部门提供的最新数据,截至去年底,全市已经有58%的幼儿园被评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而至2016年,全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的占比将达到70%以上,加上即将出台的《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今后小区配建的幼儿园一律办成公办园或普惠园,全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将占绝对地位,有望缓解如今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申请助学金不需回原籍 我市修订困难学生助学办法
市教育局昨日解读我市新修订的困难学生助学办法,新办法明确了资助原则、对象、认定条件、资助项目和标准、申请时间和审批程序、资金来源和发放等,同时增加孤儿这一受助群体。
市内学校就读无需回原籍提交申请
为何要对《佛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解释,原《办法》出台后,佛山各类教育资助政策文件不断补充完善,因此有必要进行整合,梳理之前零散的助学政策,对符合本市资助政策条件,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及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等院校大学新生实施全过程资助政策。
“按照原实施办法,学生申请不便,审批环节过多,效率不高。”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经过修订后,简化了审批环节和程序,将就读学前教育和市内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原来的按户籍进行申报,修改为按照学籍关系统一在学校(幼儿园)办理申报手续,方便学生申报。另外,市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和省内外大学新生向户籍所在区教育部门提交申请。
“原来的办法规定,就读市内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先到户籍所在镇街扶贫助学机构提交申请,经核实后逐级上报区和市教育部门审批,再由市教育部门报市政府申请拨款后逐级下拨资金。”相关负责人称,新的实施办法是学生到就读学校(幼儿园)提交申请资料后,报镇街教育部门审核,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报区政府申请拨款。
市教育部门解释,修改后的流程,一是方便学生申请,跨区就读的学生今后无需回户籍所在地申请;二是减少市级审核、拨款环节,加快了资金的拨付进度,提高效益。各区完成拨款后,只需由各区教育部门将有关学生资助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即可。
受惠面扩大增加孤儿群体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还进一步扩大了受惠面,除了本市户籍,就读我市经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且满3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本市户籍就读市内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本市户籍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等受惠群体外,还增加了孤儿群体。
需注意的是,上述受助群体的申请时间各不相同。其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20天内;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20日前,入读省内外全日制成人高校的大学新生申请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星儿”可享免费特殊教育 我市制定特教提升计划
佛山已制定特教提升计划(2014~2016),通过完善入学安置体系、教育服务水平、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等方面提升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被称为“星儿”的孤独症儿童被纳入特殊教育保障范围。
特教学校探索设附属幼儿班
“一直以来,孤独症的孩子都因为残疾证明办理等因素,无法享受特殊教育。”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姚汉强指出,在此次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特别提出“重度肢体、孤独症、脑瘫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这也意味着,孤独症孩子被纳入特殊教育保障范围。
据了解,佛山市启聪学校将探索增设孤独症、脑瘫儿童少年教育部(班)。此外,教育部门也要求各区属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的招生能力。到2016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扩大20%以上。
计划提出,到2016年,全市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力争达到100%,并要求普通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特教学校探索设立附属幼儿班,招收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此外,30万人口以上的镇街还要设置特教班或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方便残疾儿童就近入学。
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数据,目前残疾儿童小学的入学率达到98%,初中入学率达到96%。“根据我们2013年掌握到已经登记在册的残疾儿童有350名,现在已经全部制定了安置的方案,也为他们办理了学籍,但也有一部分残疾儿童未办理相关证件,所以还无法掌握他们的教育情况”,姚汉强呼吁残疾儿童家长,尽快为孩子办理相关认定手续,维护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特教教师编制实行单列
“从总体上来看,佛山市的特教发展规模、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在特教上“提质”,我市对普通学校中的特殊教育教师实行编制单列,对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奖励中给予倾斜;构建市、区、校三级培训网络;同时积极培养特殊教育名师群。
在此次提升计划中,还特别对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提出要求,除了重视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外,还要***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建设难题,推进个别化教学。
进一步提高免费教育标准
在此次提升计划中,进一步提高了残疾儿童十五年免费教育的标准。其中,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补助标准按不低于普通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1.1倍拨付,有条件的区也可进一步提高标准。记者了解到,按照上述标准实施后,高中阶段残疾学生每生每年的补贴标准将提高到不低于4400元。
除了加大财政投入外,提升计划也鼓励、扶持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申请办学资格,推动特殊教育学校与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组织等)合作举办分教点。
(内容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