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临潼区食品药监局2017年度第三十五期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近期,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餐饮和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主要包括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包括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共计76个批次,全部合格。其中包括糕点1个批次、酒类1个批次、食用农产品35个批次和餐饮食品39个批次。
特此公告。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明细
西安市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4日
***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蔬菜包括六六六、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毒死蜱、甲拌磷、对硫磷、敌敌畏、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基异柳磷、啶虫脒、氟虫腈、苯醚甲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荧光增白剂、铅、百菌清、二氧化硫残留量等项目。
2、水果包括六六六、氧乐果、甲胺磷、克百威、毒死蜱、甲胺磷、联苯菊酯、多菌灵等项目。
二、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整治办【2008】3号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2年 第10号、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米面及其制品包括铝的残留限量、甲醛次硫酸氢钠等项目。
2、熟肉制品包括亚硝酸盐、胭脂红等项目。
3、其他餐饮食品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苏丹红Ⅰ-Ⅳ、硼砂等项目。
三、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项目。
四、酒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发酵酒包括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甜蜜素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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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食品抽检合格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