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 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审计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安排,切实增强做好审计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落实“审计全覆盖”、“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在推动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落实,推动公共权力规范运行,规范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监督力度等方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组织实施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7个,延伸调查50个部门单位。查出违规金额10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1105万元、查出非金额问题45项,责成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相应并提出意见建议32条。对审计中发现的3个中介机构履职缺失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其他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行为的中介机构,县审计局会同县营商环境监督局专门召开会议,责成整改。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度县财政等部门较好地组织落实县人大及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细化预算编制,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推进财政管理和改革等方面作出积极努力,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57372万元,总支出129808万元,年终结余275***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351万元,总支出10774万元,年终结余57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万元,支出71万元;社保基金(机关事业养老、城乡居民养老)总收入10758万元,总支出66***万元,年终结余4094万元。
——积极组织收入,增强财力保障。2018年度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61***万元,完成103.82%;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298万元,完成106.97%;上级补助收入90880万元。为打造国际旅游岛,推进美丽健康幸福南澳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上新台阶提供财力保障。
——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18年度本级预算支出在保运转、保工资前提下,重点保障民生支出,落实规范津补贴,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秩序。全年统筹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创文强管、市政设施建设、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及水利设施建设等11项民生支出7886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2.6%。
——推进提升财政管理和制度建设。2018年财政部门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在规范预算编制及管理,优化预算执行流程,提高预算约束力,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健全资产管理等方面作出积极努力。
——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成效。上一审计年度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能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审计部门及时***督促。有的问题边审边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能得到整改落实,报告期内违规金额上缴财政89万元,部分问题尚在整改中。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18年末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㈠未编制本级社保基金预算。2018年度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机关事业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只由市社保南澳分局进行编制,县财政局、人社局未按规定审核、编制本级社保基金预算草案,报县政府、县人大审批。
㈡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部分调入资金无来源。2018年度决算,为平衡财政收支缺口,无来源调入资金26247万元。
㈢部分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沉淀。主要是部分项目研究决策、方案制定滞后或未与上级及时清算,导致2018年末油补资金结存县财政3087万元。
㈣国库存款余额远低于存量资金规模。2018年末国库存款余额少于县本级存量资金38500万元,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被占用(财力缺口33469万元、其他5031万元)。
㈤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2018年末财政基金专户结余资金556万元、总预算账户挂列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中有结转两年以上资金5322万元、2018年末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有97个单位账面不同程度存在结余结转存量资金,未及时组织清理。审计后,财政部门落实整改,目前已着手清理。
㈥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财政资金拨付审核、审批手续存在不规范现象,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县财政总预算会计在财政直接支付环节会计凭证要素不完整;三是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未按基金种类设置明细核算,在社保基金管理、会计信息提供方面存在不协调现象;四是2018年决算时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县财政部门未及时通知各部门办理账务手续。
㈦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缺口未及时补足。2018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当年收支缺口756万元,至2018年末累计缺口478万元。县人社局和市社保南澳分局未及时上报县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弥补统筹基金缺口。
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队伍建设、会计核算水平亟待重视和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在推进会计核算电算化过程中县财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但部分单位财务人员未能全面理解和掌握实操技能,认知水平和形势发展存在差距,导致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预算执行与会计核算存在脱节。2018年末有6个单位采用手工记账,有1个单位无建账核算;有1个单位把财政拨款收入12.87万元错记为应缴财政罚没款;有9个单位把应退还个人养老金共600.18万元错记为单位收入;有2个单位虚增结余资金共421.4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对县编办、县统计局、县疾控中心等单位的预算执行和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㈠“三公”经费等预算执行不规范。1个部门公务接待需要提交的公函、接待清单等资料要素缺失或不完整;2个部门公车费用缺乏必要的标注和明细资料支撑;1个部门会议费超范围、超标准用餐3.75万元;1个部门培训费无预算支出1.15万元;1个部门无预算自行提取工会经费1.3万元。
㈡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存在薄弱环节。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方面存在缺失,没有制订单位内控制度,在物资采购领用、车辆使用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被挤占用于其他方面支出;专项资金83.2万元长期滞留,未及时使用发挥效益;单位收取的规费6.81万元滞留,未及时上缴县财政;预算执行中支出把关不严,财务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组织对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政策落实和县2018年十项民生实事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以及同级审对教育、卫生政策落实情况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
㈠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政策措施落实存在问题
⒈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滞后。2018年市下达我县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42万元(21间),只拨付2万元,结存县财政40万元;2019年3月省下达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25间),未拨出。
⒉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资金部分使用不合规。2018年有3个乡镇卫生院各1名医生兼任村医领取补贴11万元,取得的补贴资金返回乡镇卫生院,该事项超出省规定的补贴范围和对象;卫生站考核方面把关不严,2018年有2名考核不合格和1名停业8个月仍评定合格的村医发放补贴各1万元。
⒊县医院及基层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有待加强。县医院托管后在科室职能、专业人才建设、会计核算、内部管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4家基层卫生院普遍存在医技力量薄弱、设备陈旧、人员老化等问题,分级诊疗体系、乡镇一体化建设的政策落实未完全到位。
㈡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贴政策执行存在问题
⒈县制定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内容不够全面,对享受岗位津贴的人员有关考核、考勤等未作出明确规定。
⒉山区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㈢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存在问题
⒈项目责任单位管理水平亟待提高。一是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实施目标、流程步骤不清晰,未及时制订实施方案和预案,没有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在组织实施中,未及时落实责任人,沟通协调不到位,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不强,造成项目推进停滞;三是项目责任单位过度依赖中介机构,对中介机构提供的报告资料出现的错漏未能及时发现,对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行为未能跟进纠正。
⒉中介机构履职不到位,服务缺失情况突出。中介机构在项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方面,存在粘贴拼凑、马虎应付等不负责任行为,出具的报告资料出现张冠李戴、表述前后矛盾、造价编制偏差率高、漏计编制事项、数字计算及概念表述差错等低级错误,监理人员配置流于形式,现场监理不到位情况明显等服务缺失情况突出。这些存在问题,影响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直接或间接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⒊政府投资基建项目涉税事项不明晰。政府投资基建工程项目,在工程造价编制时以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列入工程成本,但部分小规模建筑企业在结算时则以小规模纳税人适应税率开具***,此类情况存在财政资金流失风险,应引起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单位的重视,在编制工程招投标文件及签订工程合同时,明确约定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作为工程结算涉税事项。
⒋项目核准招投标方式与具体实施不符。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8个示范村项目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8个示范村在具体实施中将项目分为多个小项目,项目责任单位上报审批事项时,具体实施内容、范围和方式等表述、沟通存在缺失,同时也受不同工程类别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致使职能部门批复与实际操作出现矛盾。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己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政府将按有关要求,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
四、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建议
㈠加强财政管理,规范预算执行
要继续规范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财政预算准确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推进财政管理和改革;各部门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等预算执行,完善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约束。
㈡规范部门预算,强化监督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要依法认真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切实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做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会计核算同步。要高度重视会计核算和财务队伍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单位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依法理财和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性,提升财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会计电算化核算水平,真实地反映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
㈢重视项目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质量控制,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善于作为,健全我县建筑市场中介机构准入审核、处罚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容错纠错和激励机制;项目实施单位要提高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加强沟通协调和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加快民生项目建设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审计机关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