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光明新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
2013年12月9日
光明新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组织协调工作。成立两个检查小组,检查组负责具体检查并负责检查资料汇总、信息报送及编写工作总结。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湘闽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严木才(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组员:张娜、杨振东
(二)检查组
检查一组:监督一部
检查二组:监督二部
二、检查时间、范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月25日。
(二)检查范围:光明新区在监项目。
(三)检查方式:地毯式排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1.排查组织。
大排查活动采取项目自查、企业检查、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执法抽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
各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对承建项目进行自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企业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各企业要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要体现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落实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实施闭合管理,确保隐患消除。
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抽查,强化工程安全实体、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以此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2.排查内容。
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
安全实体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地下暗挖、三宝四口防护、施工临时用电等。
安全行为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情况;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预防施工坍塌、建筑工地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各施工、监理单位对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台账的建立情况;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面是否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以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各施工、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普遍性问题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
其他检查内容:结合新区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消除建筑防火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进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按照《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深市监联字〔2010〕7号)进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督查活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督查组,对辖区监管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活动。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25日,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3年12月15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觉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的更加深入和扎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2月15日至2014年1月20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自查整改报告,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各建设单位负责将自查整改情况在12月30日前报新区质安监站。新区质安监站在2014年1月20日前对所有新区在建在监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三)巩固强化阶段(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2月25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进行查漏补缺,巩固大检查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的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确保工作成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各项责任,务必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地要实施重点督办,要依法作出停工处理,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对接不接受检查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加强宣传,确保行动过效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媒体资源,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参与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四)加强值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特别是在法定节假日等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和险情的处置能力。
(五)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
检查小组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检查情况,并提前5日向领导小组报送执法信息及重点安全隐患信息及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