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离休干部慰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离休干部慰问工作的通知
市供销总社各出资企业:
2011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体现各级党组织对离休干部的亲切关怀,让老同志精神饱满,精神愉快地迈进新的一年,按照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离休干部和市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慰问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社实际,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慰问老干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离休干部及遗孀。
二、慰问时间
各单位自行安排,在春节前完成。
三、慰问标准
慰问离休干部标准应按每人不低于200元执行,慰问住院老干部慰问品标准:180元/人。
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四、慰问形式
针对离休干部已整体进入双高的实际情况,今年的慰问工作采取***走访慰问的形式为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慰问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提前做好部署,慰问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
(二)在走访慰问中,要把主动征求、虚心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与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在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确保老同志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
(三)慰问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于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