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西路二期主线上跨牛田洋快速通道辅道桥梁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金凤西路二期主线上跨牛田洋快速通道辅道桥梁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金凤西路二期主线上跨牛田洋快速通道辅道桥梁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2、项目内容:金凤西路二期主线上跨牛田洋快速通道辅道桥梁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服务一项,详见《用户需求书》;
3、采购预算: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653346.00元,下浮35%作为本次采购的最高报价限价,即¥1074674.90元。以最高报价限价为基数进行下浮,报价=最高报价限价×(1-报价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有效范围为0%-100%(含0%,不含100%)。供应商报价必须是唯一且不得超过最高报价限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服务期:从成交供应商进场至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因采购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时间顺延。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关干促进残症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供应商须汕头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接入机构,并应当建立能与汕头市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联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的资质标准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二的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汕头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纳入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证明或提供有纳入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服务平台的网上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9日9:00~17:0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4)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一份;
(5)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一份
(6)提供汕头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纳入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证明或提供有纳入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服务平台的网上截图一份。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张少琼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 8899332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市金平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