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陈家镇开展行文明车做文明人文明示范车活
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营造整洁有序的交通环境,助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陈家镇以“行车不抛物,车辆不乱停,路口不闯红灯”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开展“行文明车,做文明人”文明示范车活动。
一是定方案,广发动。根据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利用创城工作推进会的契机,向广大干部做宣传发动。切实开展好文明示范车活动。
二是选设计,制样版。根据方案要求开展示范车标牌设计选版工作,经多次设计稿更改,选定最终制作样板。
三是梳人员,定编号。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对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干部中有私家车的人员进行梳理,统计人员数量和车牌号,并根据人员分布情况制定相应的示范车编号,形成“一车一编号”。
四是发标牌,做引领。根据车辆编号表,向每位人员发放对应车辆标牌,摆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后醒目位置,标识文明示范车。通过行文明示范车,做文明人,引领全镇群众做到“行车不抛物,车辆不乱停,路口不闯红灯”,共建整洁有序的交通环境,助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