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12个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和17条城市支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12个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和17条城市支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7-201611-033-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12个小区道路维修改造和17条城市支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5912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5年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6.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6.5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须为本项目总监,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5)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证(或岗位证)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报名时拟派的人员必须与投标的一致。
6)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8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2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 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2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止。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法定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19号泰业大厦6楼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167125
(二)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808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8****0030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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