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7315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缓解停车难问题的提案
案号:20173152 类别:提案
陈喜权
尊敬的陈喜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缓解停车难问题的提案》已收悉。在征求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及宝安交通运输局的意见后,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停车难问题,区委区政府一向高度重视,尤其是对于停车场较少,停车位需求大的旧城区。2016年,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停车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整体推进全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
2016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二、关于项目审批,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在相关建设项目审批时,严格落实新修编的201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标准与准则》)。为引导立体(机械式)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在《标准与准则》中专门增加了机械式停车库建设规划指引的内容。
三、关于停车场位建设,在市交通运输委道交中心的牵头下经征询原特区外政府(含新区管委会)的意见后,市政府已批准启动原特区外的“宜停车”工程。宝安交通运输局已于2016年会同交警、街道办和社区等部门完成了宝安全区“宜停车”停车泊位的规划工作,拟设置5000个以上“宜停车”停车泊位,工程正处于前期招标中,预计2017年底前完成施工并启动使用。
市规划国土委在2011年编制的《深圳市停车策略研究及重点地区停车评估与对策》中明确提出了利用小区绿地或空地建设地下停车库,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式机械式停车库,推动停车建设市场化,鼓励开发商投资增建停车设施等策略。由小区物业或业主自发的利用小区内现有绿地或室外活动场地进行改造以增加停车位的现状整治工程,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一贯予以支持。
目前,我局在进行了大量的前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一批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的宝安区机动车停车场项目库建设。今后将继续补充完善停车场项目库建设,积极按《宝安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和开展工作。
联系人:潘玉刚 29996604 158****5585
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