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2〕2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就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
具体安排是:
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工作安排
(见***1)
三、几点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2005年颁布实施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统计从业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其目的就是把好统计从业人员的入口,为从根本上实现三个提高的目标奠定扎实基础,更好地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服务。各市县区统计局要从全局的高度,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日程。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学习领会《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手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广东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内容,使他们熟悉规章,明晰流程,掌握标准,确保考试与认定工作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三)各地要强化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以国家统计局大力推进企业一套表为主要内容的四大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幅提高三上企业中统计从业人员的持证率。按照省局工作安排要求,及时、准确、整洁报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相关资料,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联 系 人:邓堪鹏
联系电话:(020)83602429 传真电话:(020)83134980
***:1.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表
2.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备案登记表
3.2012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
广东省统计局办公室
二○
高栏港区具体事宜请联系统筹发展局邹自成,电话:7268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