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0500号的建议及答复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0500号
案 由:关于加强大小梅沙垃圾治理的建议
分 类:财经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熊永强,韩东,郭丽,胡蓉,周建明(福田),管小明,蒋继宁,袁淑堂,陈湘波,孙小玲,刘凌,张弦,许介川(共13名)
办理单位:盐田区人民政府
内 容:
大小梅沙海滨公园是深圳靓丽名片,可近年来美丽海滩一到节假日人山人海,成巨大垃圾场。垃圾遍地,触目惊心,群众意见也很大。严重影响盐田和深圳的形象。
大梅沙节假日每天近20万人入园,每人每天产生垃圾700多克。美丽沙滩饱受垃圾之苦。沙滩质量变差,而且有日趋严重的趋势。造成这一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大小梅沙在节假日期间游客接待量激增,远超沙滩接待容量上限,且游客乱扔垃圾,是造成大小梅沙海滩垃圾遍地的主要原因。
二、大小梅沙附近的公交、住宿等配套设施远远无法满足游客需求,导致夜间游客大量滞留海滩。节假日期间每夜沙滩过夜游客都达到4、5万人,大量生活垃圾产生。
三、缺乏有效措施制止游客乱扔垃圾是造成大小梅沙海滩垃圾遍地的根本原因。
如何让大小梅沙变得更美丽?一个字“法”。
一、立法。保护沙滩,不能光靠政府一声令下,而应立法。从美国夏威夷、法国蓝色海岸,到澳大利亚的黄金海岸,旖旎动人的沙滩海岸带是每个世界顶级旅游胜地的“灵魂之线”。保护好每条“灵魂之线”,是每座世界旅游城市持续发展、永放异彩的根本。但没有刚性立法,一切保护都将是空谈。美国1972年10月通过了第一个海岸带管理法,日本有《海岸法》,英国、澳大利亚颁布了《海岸保护法》。我国目前国家层面,仅有一部于2002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还未制定细则。山东威海市政府2014年12月制定了全国首部沙滩管理办法,海南省2013年3月通过《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在保护沙滩海岸带立法方面,广东省及深圳市落在国内其他省市后面。目前还没有沙滩海岸带等专项保护管理法规。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海洋处几年前曾就“深圳沙滩管理条例” 征询过意见,深圳市海洋局曾于2011年起草过一部《深圳市海域管理条例(草案稿)》,时间过去三年多,至今都没下文。近年,深圳市海岸带立法呼声很高、但未落地。沙滩海域被侵占被污染现象却越来越严重。目前执法部门对游客沙滩乱扔垃圾行为,适用的还是1999年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乱扔垃圾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处罚过低,违法成本小,执法成本高,执法队无强制执行权,收效甚微。沙滩及海岸带景观的稀缺性、特殊性、脆弱性,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不能满足对沙滩海岸带更好的保护。盐田区在推动市人大制定单独的《沙滩保护条例》或《海岸带保护条例》,直至推动中国首部《海岸带保护法》上应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普法。要改变单一政府管理思维模式。政府管理是被动的,只有提升游客守法、环保意识,游客主动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小梅沙垃圾遍地的难题。通过与三大移动通讯公司合作,游客入园推送短信,张贴标语横幅、关注微信、广播电视、义工组织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使每个游客都知道在大小梅沙乱扔垃圾是违法的行为,是应该受到处罚的行为。使游客对海滩有正确的认识,不能过于自私。每个游客都是海滩的主人,无论是定居深圳,还是前来旅行,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这片美丽的海滩。配合媒体高强度宣传,让乱扔垃圾违法人人皆知,垃圾不落地人人遵守,由全民普法达到全民守法。
三、执法。执法机关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应加大对游客乱扔垃圾的处罚力度。大小梅沙这么多年,没出大的问题,对盐田区政府和执法队同志的辛苦工作表示肯定。但我认为目前处罚和宣传做的还不够,还可以做的更好。去年梅沙街道办执法队对游客乱扔垃圾开出的罚单:大梅沙1单,小梅沙1单也没有。处罚力度不够,宣传不够。建议向东门执法队学习,对乱扔垃圾的游客采取罚款,对拒不履行处罚的游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大题小作、小题大做,广为宣传,以儆效尤,以罚促教。城管局面对执法人员少的困局,还可考虑通过法定程序委托大小梅沙管理处代为管理。加强培训,增加人手,增加海滨公园高清抓拍设备投入,改变取证难等难题。依法执法加上媒体高强度宣传,相信游客一定会增加守法意识和自觉意识,大小梅沙垃圾遍地问题也一定能治理好。
四、依法收费。大梅沙入园免费,政府初衷是为市民谋福利。但长时间问题累积至今,交通拥堵、人员暴涨、垃圾遍地,交通和治安都到了一个临爆点,局面随时可能朝不可控方向发展。限流5万人的大梅沙,节假日公园内外每天20-30万的人流。相当于内地一座城市,外国一个国家的人口来到大梅沙。弹丸之地若发生突发事件,别说暴徒持刀寻凶,就是有人喊一嗓子,也会踩倒一大片!今日大梅沙旺季人***脏,塞车严重。百姓怨声载道,危险随时可能发生。政府此时应考虑通过依法收费来调节人流:淡季免费,旺季收费。大张旗鼓来个全民大讨论,“大梅沙应不应该收费?”。经过公开公示、听证等程序。把大梅沙收费搞成全民讨论、全民参与,依法收费,依法治区的典范!大梅沙若真发生踩踏事故绝对比上海踩踏事件更严重、更恐怖!不光踩踏、还有海难!到时后悔已不及。大梅沙限人、收费已刻不容缓!
综上,只要我们管理中不断创新、“法”字上做文章。推动立法,加强普法、执法,依法收费。拿出治酒驾的精神,相信我们一定能将大小梅沙垃圾问题治理好,还深圳市民一片美丽海滩!大小梅沙若成为一条靓丽的“灵魂之线”,必将促成深圳跨入世界顶级旅游胜地的行列!
深盐府督函〔2015〕36号(A类)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5050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熊永强,韩东,郭丽,胡蓉,周建明(福田),管小明,蒋继宁,袁淑堂,陈湘波,孙小玲,刘凌,张弦,许介川代表: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大小梅沙垃圾治理的建议》(第20150500号)收悉。非常感谢代表们对大小梅沙垃圾治理的关心关注。经研究,我区答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立法”的建议
今年1月,深圳市海洋局起草了《深圳市海滨浴场管理暂行办法》,并征询意见。盐田区政府积极反馈意见、参与讨论,支持沙滩保护立法。大梅沙海滨公园是广大市民游客的公园,立法不仅需要政府层面推动,更需要公众参与,只有当公众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保护旅游环境和沙滩资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梅沙垃圾治理问题。
二、关于“普法”的建议
盐田区借助创建“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文明示范区契机,积极采取诸多行之有效措施: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公园显著位置更新增设了“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公益宣传设施260多处;开通微信公众平台,用于发布“限时限量”管理通告、游泳须知和安全环保宣传等内容;在省、市级报纸刊登“垃圾不落地”公益广告,倡导游客错峰出行、爱护环境、文明出行;与105.7电台合作,在凤凰优悦广播平台播放关于“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推广环保理念;安排公园广播系统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每15分钟播放一次环保宣传用语。另一方面,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大梅沙海滨公园积极协调盐田团区委组织盐田区义工和志愿者在沙滩现场进行文明劝导和动态宣传,发现问题及时劝阻,与游客面对面、一对一地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今年“五一”期间,市城管局、义工联组织开展了大梅沙海滨公园清滩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沙滩垃圾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同时,根据市城管局统一部署,城管系统、义工联等相关单位和组织在旺季期间每个周末和节假日来公园开展“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相关活动,建立活动长效机制,通过长期宣传引导,真正把“垃圾不落地、深圳更美丽”变成市民游客的自觉行动,实现城管工作从单向管理到市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转变。
三、关于“执法”的建议
沙滩垃圾清理工作一直是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的工作重点和难点之一。为缓解海滨公园环境卫生问题,公园管理处在加强执法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参考东门等人流密集场所成功经验,建立城管、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促使游客养成文明出行习惯,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二是组建了卫生监督小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并联合梅沙街道执法队、配合市城管局开展执法行动。现区城管执法局已向大梅沙海滨公园管理处进行委托执法,海滨公园管理人员将有权在现场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目前,区城管执法局正对基层巡查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及发证工作。但面对节假日大规模的人流,强制执法有较大的困难,目前仍采取宣传教育和劝告为主。三是在各个出入口、泳区和停车场,设置监控***头68个,监控范围基本覆盖整个公园,对违法行为的监控和取证将更加完善。四是推进大型LED显示屏建设工作,预计今年可投入使用。届时,对园区商铺和游客市民乱丢垃圾行为,公园管理处将通过督察队伍监督检查及监控抓拍等形式解决取证难的问题,并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栏等方式予以曝光,加强警示作用。
四、关于“依法收费”的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梅沙片区交通状况改善,海滨公园游客量逐年增多,年游客量均达1000万人次以上。旺季及节假日高峰期,游客量远远超出公园设计承载能力,给公园及周边地区带来了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交通等方面一系列的难题。由于天然海滨浴场,客流量具有较强季节性,游客多集中在5月至10月,尤其是双休日和节假日每天下午2点至晚上10点,人流最为集中,平均每天达10万人以上。其余月份游客量较少,都在可控范围内。为此,盐田区政府城管部门积极探索,提出高峰期“限时收费”管理模式的方案,对旺季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行收费管理,以市场手段调节分流高峰期人流,减少高峰期客流压力,既可避免人流过量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又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具体方案如下:
(一)收费时段:每年5月-10月期间的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实行收费的“限时(限定公园开放时间为7:00-23:00)限量(限定入园游客最高量为5万人)”管理。
(二)收费用途: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用于大梅沙海滨公园环境保护、景观建设和设施维护,支付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亡保险费用。
近年来,盐田区政府和市政府多次提交关于大梅沙海滨公园实行高峰期“限时收费”管理模式的方案和报告。今年,还邀请相关单位、新闻媒体,行业专家和市民代表就方案展开内部论证。但实行收费管理模式需要系统研究,层层推进,更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同时,也希望市政府开放更多免费游玩沙滩,通过游客自主分流,从根本上解决大梅沙海滨公园人流过于集中的问题,真正保障广大游客和市民的需求。
再次感谢代表们对大小梅沙环境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恳请您们一如既往支持、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