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达标南充获奖450余万元
12月19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今年1—11月,我市顺利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获省政府奖励458.33万元。
日前,四川省今年1月至11月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出炉,南充、成都、攀枝花、泸州等15个市(州)完成目标任务,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各获得目标任务激励资金458.33万元。德阳、绵阳等6市未完成目标任务,被扣收激励资金,并扣罚地方财政资金。
今年以来,我市坚决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针对建筑工地、汽车尾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露天焚烧等不文明行为,实行严防严控。特别针对入冬以来,城乡接合部秸秆焚烧、城市内熏制腊肉等现象,由市环保局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进行规范管理,对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纠正,对情节较严重、态度恶劣的,坚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