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翻身工业区改造项目专项规划修改的公示
深圳市百年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来文申请修改《宝安区翻身工业区改造专项规划》,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以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现就修改内容予以公开展示。
一、项目概况和修改事项
宝安区翻身工业区改造项目位于新安街道广深公路与裕安路交汇处,项目拆迁用地面积84812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51501平方米,专项规划已经建环委2010年第4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来文单位申请修改专项规划部分设计条件(详见下表):
修改事项 | 地块号 | 具体内容 | 备注 |
在建筑总量和各分项指标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细化单地块分项指标 | 13-01 | 公共配套设施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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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 | 商业32900㎡、商务公寓9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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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 | 商业34000㎡、商务公寓7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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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 | 商业8300㎡、办公58300㎡、酒店3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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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位置 | 13-01
| 将13-02、13-03、13-05地块规划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房调整至13-01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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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绿地率”改成“绿化覆盖率” | 13-01 13-02 13-03 13-04 | 将所有地块由绿地率25%调整为绿化覆盖率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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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总量不变、相互平衡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地块容积率 | 13-01 13-02 13-04 | 13-01地块容积率由原来的1.11被动提高到2.48; 13-02地块容积率由原来的6.69被动提高至6.77; 13-04地块容积率由原来的10.17调整至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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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塔楼、裙楼建筑覆盖率 | 13-02 13-03 13-04 | 将13-02地块裙楼覆盖由55%增加到60%; 将13-02、13-03塔楼覆盖率由28%调整至33.6 %; 将13-04地块塔楼覆盖率由28%调整至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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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2.翻身工业区改造项目现场 地址:新安街道广深公路与裕安路交汇处
3.翻身工业区改造项目现场 地址:宝民一路与裕安二路交汇处
4.新安街道文雅社区 地址:新安街道宝民一路
5.网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
(http://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13年11月22日至2013年11月28日)。
四、意见反馈
1.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至日期为2013年11月 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地址:宝安区宝城30区前进一路293号7楼708室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755-27812416 传真:0755-27812582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仅为修改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3年11月22日
附:翻身工业区改造专项规划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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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身工业区改造专项规划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