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将G044070023号宗地置换至201520V0001号地块的公示
2009年11月13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挂牌的方式取得G04407-0023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并签订深地合字〔2009〕5051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约定G04407-0023号宗地土地面积9982.2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从2009年11月13日起至2059年11月12日止;建筑容积率≤2.2,总建筑面积21960平方米,其中仓储厂房20410平方米,配套办公650平方米,食堂及单身宿舍900平方米;现拟将该宗地置换至北侧2015-20V-0001号地块,核定土地面积9982.27平方米,土地用途不变,调整后2015-20V-0001号地块建设用地指标与深地合字〔2009〕5051号合同约定一致,具体详见深规土许LG-2016-0041号《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置换用地应自签订补充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两年内竣工,逾期未开、竣工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述深地合字〔2009〕5051号出让合同条款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5月28日起至2016年6月16日止,为期20天。期满无异议,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上述事项有意见,都可以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701,邮编518172),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公示将在以下地点同时发布:
一、项目现场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网址:http://www.szpl.gov.cn
特此公示。
***:G04407-0023号宗地与2015-20V-0001号地块影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5年5月28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8918920 传真:2890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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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4407-0023号宗地与2015-20V-0001号地块影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