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
来自:保康县
索引号: | 011158671/2019-20234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 | 公开日期: | 2019-12-30 | ||
标题: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保康县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和
保留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道峡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的通知》予以转发。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公布新的办事指南,保证平稳过渡,防止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协作,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政府部门间、部门内部“信息孤岛”,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要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承诺事项的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