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政府:
根据市法制办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办“三定方案”,由综合处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目前处内有5名在编干部,其中拥有硕士学位的干部4名,本科学历干部1名。
二、重要文件制定情况
我办是今年新成立的单位,暂无制定规范性文件。在建章立制方面,至12月20日共印发了《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等23个重要文件。其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密集制定了系列工作制度,如7月15日印发了《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请休假制度》《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会议规则》《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廉政监督工作制度》《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制度》《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谈话提醒工作制度》《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引》等9项内部工作制度。这些工作制度所规定事项均符合我办的职权范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其中《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制度》《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引》《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廉政监督工作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均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经广东海瀚律师事务所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
下一步,我办将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合作工作统筹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区域合作工作的意见、全市消费扶贫方案、前方派驻机构经费管理办法、扶贫合作领域项目资金统计监管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扶贫济困日资金管理办法及捐赠指引等系列扶贫合作领域制度。
三、重大行政决策情况
目前我办共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其中,《深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前期已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全办各处室及社会大众的意见建议,目前正在梳理汇总相关意见建议。下一步将上主任办公会审议并请市委政研室、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后印发。其余两项重大行政决策属于办内控制度,无需对外公开。
四、行政执法情况
根据办“三定方案”,我办主要职能为统筹协调全市的对口帮扶工作,业务范围在市外,对市内并无行政执法权限,因此不存在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结果公开等行政执法相关事宜。
五、依法接受监督和应诉情况
我办定期在门户网站、“深圳扶贫协作”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工作资讯,公开帮扶项目推进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目前,我办无作为行政诉讼被告参与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我办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办党组按照全面依法治市相关部署,将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办党组已按照相关要求学习了宪法,四个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多次开展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同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为全办党员干部讲授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知识。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践行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
特此报告。
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