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珠海市2016年中考符合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市四中、市体校、市直属民办中学: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13〕16号)和《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珠教〔2012〕4号)要求,我市2016年中考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现将符合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教育部门将公示名单下发各有关中学。各中学对本校符合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及时予以公布。
二、市招生办将在珠海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zheec.zhjy.net)对全市2016年中考符合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3—9日。公示期间,考生及家长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各区教育部门或市招生办反映(联系方式: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8841660;香洲区教育局,2611501;金湾区教育局,7263083;斗门区教育局,5522493;高新区教育局,3629066;高栏港区社会工作局,7268619;市招生办,2124373)。
***:珠海市2016年中考符合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考生名单
珠海市教育局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