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2018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文件,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10月31日,对深圳市宝安区2018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的重点是宝安区贯彻落实《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和利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深建废管〔2018〕2 号)、《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备案管理办法》(深建规〔2017〕5 号)等有关建筑废弃物处置和综合利用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建筑废弃物,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装修房屋等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块、建筑余土以及其他废弃物。(《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和利用条例》(2009年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〇四号)第三条)。本次审计统计的数据未包含有毒有害废弃物以及家庭装修废弃物。
按照住建系统的统计口径,建筑废弃物主要包括工程弃土和拆除物料两大类别。
据统计,宝安区2017年建筑废弃物总产生量约1400万方,其中外运约1280万方,移动式现场处理和固定厂综合处置约为120万方; 2018年1-9月建筑废弃物总产生量约825万方,其中外运约730万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总计约95万方。
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推动建筑废弃物移动式现场处理,实施绿色拆除。
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全区11个房屋拆除工程采用建筑废弃物移动式现场处理,累计处理建筑废弃物69.05万方。
(二)推进建筑废弃物固定厂综合处置工作,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宝安区正在生产运营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固定厂有2家,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2家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固定厂实际处理建筑废弃物(拆除物料)量约99.07万方,处理工程弃土量约45.9万方。
(三)加快临时装船点建设,为弃土外运增添运输力量。
为解决弃土外运处置问题,市政府要求宝安区加快煜硕码头弃土外运临时装船点建设工作(2018年114号深圳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8年7月27日区政府召开了煜硕码头弃土外运临时装船点工作协调会,会议议定8月上旬启动运营;2018年9月25日区政府执行专员主持召开的煜硕码头弃土外运临时装船点正式运营协调会,议定于9月27日正式启动运营,目前正常运营中。
(四)推广装配式建筑,有利于减少建筑废弃物排放。
截至2018年9月,宝安区装配式建筑项目有7个,其中有5个项目通过装配式建筑技术认定,并已全面开工,建筑面积58.49万㎡。
(五)加强建筑废弃物治理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营造全社会重视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理的良好氛围,区住建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在《宝安日报》、《羊城晚报》、区住建局“筑美宝安”官方微信号上进行宣传报道,累计发布涉及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12篇。
(六)配合市住建局推广工程项目弃土供需信息平台和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
2018年6月,市住建局建立了“深圳市土方交换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和“深圳市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区住建局积极向全区相关单位推广“深圳市土方交换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并下发了平台网址及APP安装二维码;根据“智慧监管系统”的需要,完成区管工地相关数据的收集、报送,并对全区建设、施工、监理项目经理以及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
(七)加大建筑废弃物乱排乱倒执法力度。
宝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协调组织各街道综合执法队开展乱排乱倒建筑废弃物执法行动,自 2017 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 10,22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479台次,发现并清理辖区内乱排乱倒建筑废弃物325件,清理建筑废弃物总量2.54万方,其中立案处罚210宗,罚款73.75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文件个别条款与市文件不一致。
(二)未充分发挥现有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的作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较低。
(三)西部沿江新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项目进展缓慢。
(四)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统计数据不完整。
(五)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六)缺少再生产品推广机制,再生产品认同度不高,再生产品使用的比例较低。
四、审计建议
(一)加快综合利用厂建设,完善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
基于建筑废弃物的特性,可利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规划、财政或者税收政策扶持等手段,积极鼓励骨干企业进入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发力绿色建材市场,将有助于形成建筑废弃物“拆除——破碎分选装备——建筑废弃物回收系统——绿色建材——智能管理系统”的产业示范链。
(二)引导建设单位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做好建筑废弃物的分类。
建筑废弃物定向资源化是应对产量急增、组分复杂的重要途径,其前端的分类收集是保证后续有效运行的关键。建议进一步细分建筑废弃物的分类,特别是存在归类盲区的废弃物,要明确其判断标准。鼓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与建设单位合作,参与建筑废弃物的拆除、分类、收集,充分发挥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的作用,提高建筑废弃物资源化比率,促进循环发展。
(三)出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产和利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
让垃圾“变废为宝”,再次重生,可以节约资源与能源,减少环境治理费和垃圾填埋用地。推动深圳市环保型再生建筑材料产业的发展,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的明智之举。建议出台政策,在保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政府投资工程应率先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社会投资工程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的可以获得一定资助,促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各职能部门紧密合作,推进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建筑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产生、运输、处理、再利用各个层面,涉及到区住建局、城市更新局、环水局、交通局、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土地规划监察局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区住建局应尽快建立包括与建筑废弃物处置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区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市规土委宝安管理局应尽快规划、落实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建设用地;住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在受理报建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加强审查对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处置方面的设计要求,从源头开始,要求建设项目尽量做到土方平衡,减少建筑废弃物的排放;区交通局加强对交通工程弃土处置的管理;区环水局加强对河道、网管余泥处置的管理;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加强对查违项目建筑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区城管执法局加大建筑废弃物乱排乱倒执法力度。城市更新及规划国土主管部门在发放拆除许可时应提醒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及时备案,并将相关信息与住建部门共享;区住建局应汇总统计各职能部门建筑废弃物处理量。只有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有效联动,才能推进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