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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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高校,各直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珠爱卫办〔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将电子文档书面总结、图片于5月2日前报我局体卫艺科汇总,邮箱zhedutwk@aliyun.com。
联系人:盛德海;联系电话:2121307。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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