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万顷沙十八涌西水闸重建工程等十二个工程代建项目招标公告
南沙区万顷沙十八涌西水闸重建工程等十二个工程代建项目
招标公告
南沙区万顷沙十八涌西水闸重建工程等十二个工程拟采用代建制建设,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代建单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二、项目名称:南沙区万顷沙十八涌西水闸重建工程等十二个工程代建项目
三、工程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 | 总投资或暂定总投资(万元) | 备注 |
1 | 南沙区万顷沙十八涌西水闸重建工程 | 重建水闸。设计防洪(潮)标准采用20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不成灾;工程等级为Ⅰ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 1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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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沙区万顷沙十五涌西水闸重建工程 | 重建水闸。设计防洪(潮)标准采用20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不成灾;工程等级为Ⅰ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 1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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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沙区黄阁镇大虎岛海堤加固达标整治工程 | 大虎岛海堤加固达标长度580m,主要建设内容为迎水坡浆砌石挡墙护岸、抛石护脚,堤身加高培厚,背水坡浆砌石挡墙护脚,基础水泥搅拌桩处理、重建桩号0+085、0+141、0+319、0+384处4座穿堤涵闸。 | 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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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沙区汽配园c区排涝站新建工程 | 新建排涝站。小(1)型泵站,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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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万顷沙20-21围海堤加固达标工程 | 万顷沙联围20-21围包括万顷沙联围20东围东堤,长约1.12公里;万顷沙联围20东围南堤,长约1.39公里;万顷沙联围21围东堤,长约1.36公里。达标防洪(潮)标准为50年一遇。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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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沙区二十涌西水闸重建工程 | 重建水闸。设计防洪(潮)标准采用20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不成灾;工程等级为Ⅰ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 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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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沙区万顷沙联围十三涌东水闸重建工程 | 重建水闸。设计防洪(潮)标准采用20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不成灾;工程等级为Ⅰ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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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沙区万顷沙联围十六涌西水闸重建工程 | 重建水闸。设计防洪(潮)标准采用20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不成灾;工程等级为Ⅰ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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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沙区万顷沙联围15-18涌西海堤加固达标工程 | 加固海堤约4000m,工程等级为Ⅰ级,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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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南沙区蕉东联围寡涌水闸外连接堤防工程 | 加固海堤约150m,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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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南沙区珠江街农民安置区排涝站新建工程 | 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工程等别为Ⅳ等,泵房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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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南沙区万顷沙联围出口加工区排涝站新建工程 | 设计排涝标准近期按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远期按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工程等别为Ⅳ等,泵房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 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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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受财政资金和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影响,且部分工程处于待立项工作阶段,以上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及工程投资等会存在一定幅度的调整,也可能会延迟甚至取消部分工程,请各投标单位预计并承担可能带来的风险及费用。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五、代建费用:
十二个代建项目总投资:约21116万元,最后以政府批复为准。
十二个工程分别计算代建费,十二个工程代建费暂定价为:422.32万元。
代建项目中标,按十二个工程分别签订代建合同,确定单项合同代建费用。
六、项目工期: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到十二个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移交止。
七、招标内容: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应包括:全过程代建本项目,提供包括从项目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包括立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变更、结算、验收等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八、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土地开发资金。
九、报名时间:
2010年9月21日和25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3:30)
十、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开发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2楼)。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一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2年(2008年-2009年)的财务报表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人员要求:
(1)项目管理经理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满3年;
(2)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2人;
(3)项目涉及的主要专业(指工程管理、水工、机电和金属结构),应当配备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满5年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各1人,其他专业配备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各1人。不含项目管理经理,配备具有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同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对专职人员提交资料的要求如下:应当能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
6、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9月25日前2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9、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自2007年8月(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在广东省内独立完成至少1项造价在2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项目管理或工程设计或施工监理工作,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十三、资格预审办法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招标人将根据招标公告中的有关内容及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
2、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详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和***二《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以上资料(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应按顺序打印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核查,核对后当场退还。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申请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投标报名资料的核对情况,并当场由投标申请人将报名资料密封(自备密封袋)。
十五、接受报名和资格预审工作按照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
十六、其他事项:
1、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2、投标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4、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3991215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20-28817653 传真:020-28817553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