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未处理道路运输违法案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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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9日发表
2019年05月至2019年11月期间,我局查处的下列车辆(见***)涉嫌利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或者货运活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违法案件,现下列车辆(见***)已超出最长扣押期限。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致电涉案当事人前来接受调查处理,均未果。请涉案当事人或涉案车辆车主见公告后,到我局一楼101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东漖南村638号一楼,电话:020-81599855)协助案件调查接受处理,同时取回予以放行车辆。
特此公告。
***:荔湾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05月至11月未处理道路运输违法案件列表.xls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