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发布学校安全2020年第1号预警的通知(防溺水专题)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心:
随着全县中小学陆续开学复课,近日气温迅速回升,汛期即将到来,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季节,有部分省市一天就发生溺水死亡7人的惨痛事故。为深刻吸取教训,提高师生预防溺水事故意识,增强学校防溺水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教育督导办发布的2020年1号预警通知及近期各级相关安全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珙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预警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及时安排部署
各校(园)要认真贯彻落实《珙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一月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珙教体发〔2019〕8号)文件中4月为防溺水教育月宣传教育活动,不折不扣的执行珙县教育和体育局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月工作指导性清单,以及《珙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珙教体发〔2020〕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举一反三,认清我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校(园)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的紧迫感。要层层落实宣传教育和监管责任,编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网络。各校(园)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专题布置安排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宣传工作,做到工作目标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具体,增强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提醒
各校(园)要及时制作预防溺水警示教育专栏,广泛宣传。针对放学途中、周末双休日、节假日期间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时间段的实际,各校(园)要务必提醒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增强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各校(园)要利用晨会、散学典礼、班会、校园广播、班级家长群等途径宣传未成年人溺水的严重危害性和防范、监管措施。各校(园)要在校门等显著位置布置预防溺水、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游泳等字样的警示牌。
各校(园)要不断创新防溺水宣传教育方式,通过主题班会、紧急演练、安全大课间、黑板报、安全课、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经常性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切实增强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意识。各校(园)要严格落实我局2月16日印发的《珙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要求,经常性对全校师生集中开展预防溺水、火灾等的安全警示教育,将教育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中,让家长(监护人)阅读签字,保证收回全部回执,存档,备查(省教厅要求:凡有溺水死亡,必须要把回执单拍照发到省教厅)。
三、主动汇报,形成管理合力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分解,各校要积极主动向当地乡镇(街道)汇报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开展情况,争取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支持,加强辖区范围内的水域管理,落实村、社区和水域业主的监管责任,监督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江河、湖泊、沟渠、水塘、水库、堰塞湖、矿坑、浴场、游泳(场)馆等水域警示标志牌,杜绝未成年人溺水事故。
四、强化督查,严格兑现考核
根据县教育和体育局之前对各校(园)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来看,部分学校还有待加强,下一步将进行全面的专项督查。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各股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到学校指导检查工作,必须督查学校安全管理情况,重点督查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各中小学未按要求完成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规定动作,近期发生未成年人溺水责任事故的,县教体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校年度安全管理考核作降等或取消评奖资格处理。
珙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