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孝儿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县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孝儿镇美丽乡村建设,经镇政府研究,现将《孝儿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8日
孝儿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县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孝儿镇美丽乡村建设,提高村民卫生意识和人居质量为目标,实现农村垃圾日产日清、分类集中处理,推进村容整洁、宣传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从日常卫生保洁向社会垃圾分类延伸,结合孝儿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垃圾分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模式,最大限度地将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而改善生活环境质量。在仁义村、宝山村、天堂村、栗香村、通木村、龙窝村、洪溪村、武林村、洛感村、杨义村、黄柏村、尖峰村、罗家村、玉峰村、莲花村、中和村、中安村、燕坪村、双油村、巩舟村、李复村、正平村、张德村、上洛村、中洛村、丰田村开展二星级示范村创建工作,再根据以上村经验进行全覆盖推广创建三星级示范村,使孝儿镇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二、开展范围
第一阶段2020年试点实施:仁义村、宝山村、天堂村、栗香村、通木村、龙窝村、洪溪村、武林村、洛感村、杨义村、黄柏村、尖峰村、罗家村、玉峰村、莲花村、中和村、中安村、燕坪村、双油村、巩舟村、李复村、正平村、张德村、上洛村、中洛村、丰田村创建二星级示范村,范围路线为通社路及农户居住区。第二阶段:根据前期村经验,按照相关标准在宝山村、天堂村、丰田村继续申请创建三星级示范村。
三、分类要求
(一)分类方法
给农户配备三个不同颜色印有不同字样的垃圾桶,将主要的生活垃圾简单分为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餐厨垃圾中干湿分离后的干垃圾、纸巾、烟头等)和易腐垃圾,要求农户还田或堆肥发酵处理,不再进入垃圾车。禁止不同类别的垃圾混装。
(二)处理方法
1.不可回收垃圾
各村根据实际制定清运周期,定好时间及时调度镇垃圾清运车辆到指定地点收集、运送至垃圾中转场。要求清运中保证垃圾不漏洒,保证路面清洁。
2.可回收垃圾
根据实际情况,可回收垃圾达到一定数量后,可自行出售,也可由村委会用积分***收购。
3.易腐垃圾
要求农户将作物秸秆、可腐烂外壳、不食用的菜叶帮、果皮,干湿分离后的餐厨垃圾等还田或堆肥处理,原则上不进入垃圾车。
四、主要措施
(一)探索建立市场化模式,加强队伍建设
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市场化运作和有偿服务。与承包方签订服务协议,通过特许经营形式,将保洁人员队伍和相关设备设施交由其使用、管理和维护,并明确作业标准、斗硬奖惩措施、严格检查考评,从而实现环境保洁、垃圾收集、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的社会化服务。形成社会运营服务、群众参与分类、镇村监督管理、城镇一体推进的治理模式。村委会具体负责保洁、垃圾分类处理队伍日常考评,切实提高工作水平,镇、村做好垃圾分类的指导。
(二)建立配套激励措施
对农户垃圾分类情况进行记录积分,根据村民可回收垃圾重量进行积分回馈(星级示范村补助及积分兑换标准附后)具体方案如下:
150积分可以兑换20个垃圾袋,300积分可兑换1块肥皂,350积分可兑换一支牙膏,600积分可兑换一把雨伞,800积分可兑换1袋洗衣粉,1000积分可兑换1个电水壶。积分年底清零,每村前五名的家庭奖励现金500元。
五、组织领导
按照县、镇关于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孝儿镇垃圾分类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泽鑫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彭晓迪 副镇长
成 员:李清顺 综合执法和环保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付 源 综合执法和环保办公室副主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清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村也要成立处理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督导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农户分类是垃圾分类处理的关键。一是选取适宜地点做相关宣传;二是村组干部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坝坝会等形式加大对垃圾分类处理意义的宣传,由村组干部做起,熟悉垃圾分类的要求,让农户认识和接受垃圾分类工作并主动参;三是对农户垃圾分类进行积分考评,通过发放小礼品激励农户的积极性。
(三)加强监督指导
镇、村两级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督查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村委会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业务每月组织考评,按考评情况通过承包业务经费严格进行奖惩。孝儿镇将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对行政村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的考核。
(四)资金保障
1.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采用政府补贴+集体筹资方式。
2.积极向相关部门争取设备提升购置经费和建设运营经费。
***:1.星级示范村补助积分兑换标准
2.一星级示范村验收标准
3.二星级示范村验收标准
4.三星级示范村验收标准
***1
星级示范乡镇和示范村补助及积分兑换标准
星级示范乡镇奖补标准 | ||||||||||||||||||
星级示范乡镇 | 1星级 | 2星级 | 3星级 | 备注 | ||||||||||||||
创建补助 | 3万元 | 5万元 | 8万元 | 一次性奖补 | ||||||||||||||
星级示范村奖补标准 | ||||||||||||||||||
星级示范村 | 1星级 | 2星级 | 3星级 | 备注 | ||||||||||||||
创建补助 | 5千元 | 1万元 | 2万元 | 一次性奖补 | ||||||||||||||
星级示范村积分兑换奖励标准 | ||||||||||||||||||
星级示范村 | 1星级 | 2星级 | 3星级 | |||||||||||||||
可回收利用垃圾(100克) | 金属 | 塑料制品 | 废纸张等 | 玻璃制品 | 金属 | 塑料制品 | 废纸张等 | 玻璃制品 | 金属 | 塑料制品 | 废纸张等 | 玻璃制品 | ||||||
兑换分 | 8分 | 6分 | 3分 | 1分 | 12分 | 10分 | 5分 | 2分 | 16分 | 14分 | 8分 | 3分 | ||||||
***2
一星级示范村验收标准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扣分 | 得分 |
1 | 组织宣传 (15分) | 15 | 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到位,分类行政村内的投放点、宣传点等位置有明显宣传标语、海报等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多样,内容及时更新,开展入户宣传。 | 无组织领导扣5分;宣传氛围不浓扣2分;未入户宣传每一户扣1分。 | ||
2 | 分类投放体系(35分) | 30 | 入户分类垃圾桶覆盖率达60%,发放至少两分类的垃圾桶,并做好发放记录,分类垃圾桶不挪作他用。每20户之间至少修建一个垃圾分类池。 | 入户分类垃圾桶未及时到位或记录不清晰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分类垃圾桶挪作他用的,本项不得分,分类垃圾池覆盖不足一处,扣1分。 | ||
5 | 分类垃圾桶、垃圾池外观及周边干净整洁,标志标识清楚,无残缺、破损,密闭性良好。 | 分类垃圾桶、垃圾池外观及周边不干净、标志标识不清、残缺、破损、不密闭或其他维护不周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分类效果 (20分) | 5 | 分类行政村村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 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分类行政村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满意度达到80%。 | 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10 | 分类正确率:村民户分可堆肥垃圾、不可利用垃圾分类正确率达到70%以上。设置可回收利用垃圾积分兑换点现场情况和积分台账 | 每次检查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一个分类桶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抽查户数不少于10户),未设置垃圾积分兑换点及台账扣10分。 | ||||
4 | 管理队伍建设(15分) | 15 | 建立村督导员、清运员二级分类队伍,并开展工作。 | 未建立其中一类扣7.5分。 | ||
5 | 分类清运 (15分) | 6 | 分类投放的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垃圾分收运率达到85%,严禁混装混收。运输车辆车辆整洁,密闭清运。 | 未实现分类垃圾分类运输或密闭清运的,本项不得分;每发现一次分类垃圾未分类运输的,扣3分,有条件实现分类后的垃圾得到正确处置的,不进行扣分;其他问题,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 ||
6 | 分类垃圾桶、垃圾池需日产日清,有垃圾满溢的情况应及时清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 未日产日清的,每发现1次(处)扣1分。 | ||||
3 | 实现易腐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的村(社区)集中收集存放和按规定收运。 | 村级单位至少设置1处可堆肥垃圾和不可利用垃圾集中投放存储点,未设置本项不得分,不按计划收运的酌情扣分。 |
注:一票否决项:1.50%以上被抽查的农户垃圾未分类的。2、50%以上被抽查的农户反映保洁员(分拣员)未***分类收集的。3.未修建配备对应的设施设备的。创建条件:考核分数需达80分以上。
***3
二星级示范村验收标准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扣分 | 得分 |
1 | 组织宣传 (15分) | 15 | 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到位,分类行政村内的投放点、宣传点等位置有明显宣传标语、海报等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多样,内容及时更新,开展入户宣传。 | 无组织领导扣5分;宣传氛围不浓扣2分;未入户宣传每一户扣1分。 | ||
2 | 分类投放体系(35分) | 30 | 入户分类垃圾桶覆盖率达70%,发放至少三分类的垃圾桶,并做好发放记录,分类垃圾桶不挪作他用。每10户至少修建一个垃圾分类池、配备收运车辆。 | 入户分类垃圾桶未及时到位或记录不清晰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分类垃圾桶挪作他用的,本项不得分,分类垃圾池不足一处,扣1分。未配备垃圾转运车扣5分。 | ||
5 | 专用三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池、垃圾转运车外观及周边干净整洁,标志标识清楚,无残缺、破损,密闭性良好。 | 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池外观及周边不干净、标志标识不清、残缺、破损、不密闭或其他维护不周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3 | 分类效果 (20分) | 5 | 分类行政村村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 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5 | 分类行政村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满意度达到100%。 | 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10 | 分类正确率:村民户分易腐垃圾、不可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分类正确率达到85%以上;设置可回收利用垃圾积分兑换点现场情况和积分台账 | 每次检查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一个分类桶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抽查户数不少于20户)。未设置垃圾积分兑换点及台账扣10分。 | ||||
4 | 管理队伍建设(15分) | 15 | 建立村督导员、分类员、清运员、三级分类队伍,并开展工作。 | 未建立其中一类队伍进行扣5分。 | ||
5 | 分类清运 (15分) | 6 | 分类投放的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垃圾分收运率达到100%,严禁混装混收。运输车辆车辆整洁,密闭清运。 | 未实现分类垃圾分类运输或密闭清运的,本项不得分;每发现一次分类垃圾未分类运输的,扣3分,有条件实现分类后的垃圾得到正确处置的,不进行扣分;其他问题,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 ||
6 | 分类垃圾桶需日产日清,有垃圾满溢的情况应及时清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 未日产日清的,每发现1次(处)扣1分。 | ||||
3 | 实现易腐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的村(社区)集中收集存放和按规定收运。 | 村级单位至少设置2处易腐垃圾和不可利用垃圾集中投放存储点,未设置本项不得分,不按计划收运的酌情扣分。 |
注:一票否决项:随机抽查20户中,满足以下情况,验收不合格。1.60%以上被抽查的农户垃圾未分类的。2、70%以上被抽查的农户反映保洁员(分拣员)未***分类收集的,未修建配备对应的设施设备的。创建条件:考核.分数需达80分以上。
***4
三星级示范村验收标准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扣分 | 得分 |
1 | 组织宣传 (10分) | 15 | 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到位,分类行政村内的投放点、宣传点等位置有明显宣传标语、海报等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多样,内容及时更新,开展入户宣传。 | 无组织领导扣5分;宣传氛围不浓扣2分;未入户宣传每一户扣1分。 | ||
2 | 分类投放体系(45分) | 30 | 入户分类垃圾桶覆盖率达100%,发放至少三分类的垃圾桶,并做好发放记录。分类垃圾桶不挪作他用。每5户至少修建一座垃圾分类池、每10户至少修建1座垃圾分类亭、配备2辆专用分类收集车辆、至少修建1座阳光堆肥房。 | 入户分类垃圾桶未及时到位或记录不清晰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分类垃圾桶挪作他用的,本项不得分,分类垃圾池不足一处,扣1分。未配备垃圾分类亭、专用分类收集车辆扣2分。未修建阳光堆肥房扣5分。 | ||
15 | 发放专用三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池、垃圾分类转运车外观及周边干净整洁,标志标识清楚,无残缺、破损,密闭性良好。 | 专用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池、垃圾分类亭、垃圾分类转运车、阳光堆肥房外观及周边不干净、标志标识不清、残缺、破损、不密闭或其他维护不周的,每发现1处扣1分。 | ||||
3 | 分类效果 (15分) | 3 | 分类行政村村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 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分类行政村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满意度达到100%。 | 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10 | 分类正确率:村民户分易腐垃圾、不可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分类正确率达到100%以上;设置可回收利用垃圾积分兑换点现场情况和积分台账。 | 每次检查未达到目标的,按每一个分类桶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抽查户数不少于30户)。未设置垃圾积分兑换点及台账扣10分。 | ||||
4 | 管理队伍建设(10分) | 10 | 建立村督导员、分类员、清运员、三级分类队伍,并开展工作;每50户配备专职一名保洁员,每年培训2次以上。 | 未建立其中一类队伍进行扣5分,未开展培训扣5分。 | ||
5 | 分类清运 (10分) | 4 | 分类投放的垃圾必须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垃圾分收运率达到100%,严禁混装混收。运输车辆车辆整洁,密闭清运。 | 未实现分类垃圾分类运输或密闭清运的,本项不得分;每发现一次分类垃圾未分类运输的,扣3分,有条件实现分类后的垃圾得到正确处置的,不进行扣分;其他问题,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 ||
3 | 分类垃圾桶需日产日清,有垃圾满溢的情况应及时清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 未日产日清的,每发现1次(处)扣1分。 | ||||
3 | 实现易腐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的村(社区)集中收集存放和按规定收运。 | 村级单位至少设置2处易腐垃圾和不可利用垃圾集中投放存储点,未设置本项不得分,不按计划收运的酌情扣分。 | ||||
6 | 智能分类(5分) | 10 | 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无智能化数据平台的扣5分;无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的扣5分; |
注:一票否决项:1.70%以上被抽查的农户垃圾未分类的。2、80%以上被抽查的农户反映保洁员(分拣员)未***分类收集的。3、终端处理设施未投入使用的。未修建和配备垃圾分类设施的。创建条件:.分数需达8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