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荔湾区人民政府与广东广雅中学举行合作办学签约仪式(组图)
(图:荔湾区政府副区长莫伟琼与广雅中学校长叶丽琳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图:广雅中学校长叶丽琳介绍情况)
2016年10月10日上午,荔湾区人民政府与广东广雅中学在广雅中学无逸堂三楼报告厅签订《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西关广雅实验学校框架协议》。广州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沈子鸣、荔湾区政府副区长莫伟琼及市、区教育局、广雅中学负责人及有关同志出席签约仪式。
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67号(青年公园旁),是一所公办初级中学。学校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个班。由荔湾区政府委托广雅中学管理,计划于2017年秋季开学。
据悉,荔湾区人民政府与广东广雅中学合作办学的核心在于引入市属示范性高中科学的管理经验,区教育部门给予学校在制定办学理念、教学安排、人事管理方面更大的自主权,高起点建校办学,高标准配备学校软硬件条件,力争把学校办成优质、特色的品牌学校,努力满足市民群众对公办优质初中学位的需求。
签约仪式上,广雅中学校长叶丽琳和荔湾区教育局局长徐启贵分别汇报了关于合作的背景以及办学的设想、理念和创新的思路;荔湾区政府副区长莫伟琼与广雅中学校长叶丽琳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
协议签订之后,荔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莫伟琼致辞。莫区长对市教育局领导以及为促成此次合作的各方表示衷心感谢,她指出这种合作是办学机制的新模式,也是教育改革的新尝试,相信将对荔湾教育的改革带来有利的推动,并为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树立新的典范。区属各部门也将从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促进西关广雅实验学校这一新体制学校实现健康、科学、跨越发展。同时,以推进新体制学校建设为创新亮点,以点带面,多点开花,努力打造荔湾教育新品牌!
最后,广州市教育局副书记、副局长沈子鸣讲话,他对协议的签订表示热烈的祝贺,并指出这种合作办学具有三个层面的重要意义。首先是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快速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举措;其次是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有益探索;再次是进一步统筹和整合市区教育资源,凝聚市区教育发展合力,推动全市教育市区一盘棋的有利形式。沈书记还希望广雅中学和荔湾区教育局加强沟通合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上水平,全国有影响”的发展要求,大胆稳妥探索,把学校办成广州乃至全省、全国可复制的教育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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