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市科技创新委2018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卫科教〔2017〕14号
委属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近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发布2018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了科学研究专项等项目的申报指南。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申报。
我委作为市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项目的立项权下放试点单位。为做好立项评审工作,根据《通知》中《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分权下放试点方案》及《广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实际情况,我委特制定《2018年市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018年市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6月2日
(联系人:蔡映红,联系电话:8108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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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市科技创新委《关于发布2018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委作为市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项目的立项权下放试点单位。为做好立项评审工作,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广州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市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工作方案》仅适用于2018年市科技创新委组织的市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一般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
(二)只受理委属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申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基本要求
申报的基本条件、要求(包括申报限制、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等)、支持方式及支持力度、项目实施期限均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二)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17时。申报单位应在2017年6月13日17时将纸质申报书(只需要申报单位盖章)一式七份及项目汇总表(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出生日期等)送我委科教处。
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限额数见***,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下同)中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应不低于30%。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报送35周岁以下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科技项目的,需提交书面说明。
各申报单位负责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通知》要求,对项目的合规性负责,对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信息(含出生日期)负责。
(三)受理审查
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符合限额数要求的,我委予以受理。
(四)专家评审
我委组织专家对通过受理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书面评审。
1.评审专家的遴选
评审专家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财务专家1名,卫生管理专家1名,其余5位专家的学科领域将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确定。财务专家从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委属单位除外)财务人员中选取。其余6名专家在我委科教业务管理系统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来自同一工作单位的专家人数不超过2人,来自广州地区医学院校及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具备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2.计分方法
评分由财务评分和技术评分组成。除财务专家外的6名专家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计算的平均分为项目技术评分。财务评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评审结果公示
专家评审结果在我委网站上公示。
(五)拟推荐立项项目的确定
根据财务评分不低于60分,技术评分按照由高至低排序以及优先保证项目负责人中35周岁以下的拟立项项目10项的原则,确定拟推荐立项项目。
拟推荐立项项目提交委办公会议审定。审定后的拟推荐立项项目在我委网站上公示。
(六)书面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应在7月2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书面材料送我委科教处。
三、拟立项项目最终是否立项及立项资助金额以市科技创新委文件为准。
***:2018年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限额申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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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限额申报数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2018年申报限额数 | 2018年申报限额数中青年项目最少项数 |
1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14 | 5 |
2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 20 | 6 |
3 | 广州市中医医院 | 4 | 2 |
4 |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 6 | 2 |
5 |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 4 | 2 |
6 | 广州市胸科医院 | 4 | 2 |
7 | 广州市惠爱医院 | 6 | 2 |
8 |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 4 | 2 |
9 |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0 | 3 |
10 | 广州血液中心 | 4 | 2 |
11 |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 4 | 2 |
12 | 广州市健康教育所 | 2 | 1 |
13 | 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 2 | 1 |
14 | 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 2 | 1 |
15 | 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 | 2 | 1 |
16 | 广州市人口计生宣教中心 | 2 | 1 |
17 | 广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 2 | 1 |
合计 | 92 | 36 | |
备注:青年项目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的项目。申报限额根据近5年各单位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立项情况确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