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本月20日前开工
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本月20日前开工
揭阳市环保局将会同市监察局对该工程进行挂牌督办
5月15日,有关媒体报道了国家环保部通报2012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情况,揭阳市因为污水处理不达标被通报,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经了解,揭阳市被通报的原因是由于普宁市(县级市)工作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未能按要求建成投运,导致揭阳市被国家环保部通报。2012年,揭阳市列入污染减排国家责任书的项目有18个,其中17个已按期完成。
揭阳市、普宁市两级党政对此事高度重视。揭阳市委书记陈绿平书记同志批示,要求普宁市迅速整改,对相关人员依规进行问责。揭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已启动问责程序,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普宁市委、市政府为此向揭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揭阳市环保局和普宁市迅速行动,落实整改措施。市环保局会同市监察局对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普宁市委书记陈声亮同志在15日晚10时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召集普宁市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相关各项工作。
普宁市成立了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该市市长胡焕华同志任组长,环保、城建、建设、发改、国土、财政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指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碰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快速推进。明确普宁市城建局作为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确定工程建设于本月20日前开工,今年底前完成投入运营,总投资2.08亿元。普宁市还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快速高效推进工程建设,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管涉及到谁,坚决落实"一票否决",严肃问责。
揭市宣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