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审计局关于仪陇县公安局周河杨桥马鞍派出所马鞍交警中队及仪陇县马鞍消防中队
仪陇县审计局
关于仪陇县公安局周河、杨桥、马鞍派出所、马鞍交警中队
及仪陇县马鞍消防中队、城管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仪审公告﹝202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仪陇县审计局对仪陇县公安局实施的仪陇县公安局周河、杨桥、马鞍派出所、马鞍交警中队及仪陇县马鞍消防中队、城管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情况。仪陇县公安局周河、杨桥、马鞍派出所、马鞍交警中队及仪陇县马鞍消防中队、城管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根据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周河、杨桥、马鞍派出所、马鞍交警中队及马鞍消防中队、城管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仪发改审批〔2017〕41号)立项建设。
(二)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2000000元,资金来源为中省预算内补助和县财政资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开竣工情况。新建2个业务用房,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地上4层; 门卫室、停车场、训练场、停车棚、围墙、混凝土挡墙护坡、场内绿化、供排水管网等配套室外附属设施。项目于2017年7月16日开工,2018年12月6日竣工。
(四)财政预算评审情况。该项目经仪陇县财政局评审,预算审核认定金额为11860389.51元(仪财投核〔2017〕204号)。
(五)项目招标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西昌市振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即合同价)为10651558元,合同约定工期为180天。四川名阳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地勘,四川宸胤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负责设计,四川鸿远方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质量监督。
(六)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审计日,仪陇县公安局共拨付给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8520000元,占合同总额80%。
审计结果表明,仪陇县公安局在该工程的建设中遵循了国家建设基本程序,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但也还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应予以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32209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仪陇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已责令建设单位调整多计的工程价款,并按实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仪陇县审计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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