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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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一是与全区487所学校签订《校园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意识。二是在秋季开学之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食品经营户483家,限期整改15家,依法取缔1家。三是开展校外托餐场所联合检查和登记备案,并在《长安开发》上公示检查结果,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安全放心的校外托餐场所。四是印发致学校校(园)长、高校学生、家长"一封信"10万余份,中小学生宣传册与温馨提示1万份,户外宣传牌216牌,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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