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青海省国税局提出四个紧密结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全省广大国税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青海省国税局提出四个紧密结合的工作要求。
一是紧密结合十八大蕴含的精神实质,努力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在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活动中,各级国税部门在牢牢把握中央七个深刻领会的前提和基础上,要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国税事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税收工作实践的各个方面。牢牢扭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着力把握税收发展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工作难题,加快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符合青海基本实际的税收体制机制。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特别是在青海这样艰苦的条件下,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干部职工、广大纳税人根本利益作为一切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此实现共同发展、共享成果。更加自觉地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同步加快推进各项税收建设,在整体联动、互为促进、增强后劲上下功夫,不留短板、步调一致。更加自觉地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区别不同地区、不同工作、不同人员的实际,因地制宜地确定发展重点,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二是紧密结合十八大作出的重要部署,着力完成税收工作的新任务。要围绕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出的更高要求,深入把握经济与税收的内在规律,始终坚持原则、夯实基础、涵养税源、防止起落。按照总局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和完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就业再就业、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一揽子税收政策的总体安排,把握好我省推进节奏,早调研、早研究、早落实。围绕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不失时机地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税收体制机制,加强核心业务建设,在构建和完善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两大体系上下功夫,探索新模式,推进专业化,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切实维护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围绕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从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迫切需要出发,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促使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自觉廉洁从税。
三是紧密结合十八大提出的宏伟目标,积极应对前进途中的新挑战。全省国税系统要深入研究面向2020年的税收发展前景目标,结合青海现有经济结构与增长方式,对组织收入有一个清醒研判,使收入总量与增幅的远景预期和提高经济质量相协调,与提供财力支撑相协调。结合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困难和问题,对落实各项税收改革政策形成的制约有一个深入分析,使执法力度、管理模式、服务水平与维护稳定大局、促进民族团结、繁荣地方经济相协调,与现代税收发展的要求相协调。结合青海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对税收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有一个前瞻研究,使税收制度创新与总局税制改革的方向和进度相协调,与培育和壮大青海优势产业相协调,与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战略相协调。结合青海自然、经济、社会基本现状,对改善国税系统工作生活条件和激发队伍活力的实情有一个正确认识,使提高待遇与青海发展水平和国税管理体制相协调,素质要求与岗位标准、体现人生价值相协调。
四是紧密结合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安排,注重取得贯彻落实的新成效。各级国税局党组要引导好广大国税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学习方式和学习风气,将学习活动持之以恒的开展下去,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夺取社会主义建设新胜利的坚定信心,认准前进的方向和道路,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转化为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良好学风,杜绝装门面、走形式,心浮气躁、浅尝辄止、不深不透的不良风气,一定要善于用学到的十八大理论指导税收工作实践;转化为解放思想的实际行动,对于各种没有现成经验可鉴,没有老本可吃的新任务、新问题,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探索,在探索中掌握规律,积累经验;转化为实干兴邦的工作动力,始终坚持团结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为事业兴旺尽一份力。
(省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