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我省采取六项措施全面加强防汛抗旱工作
5月25日,省政府主持召开2012年青海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1年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分析研究当前防汛抗旱形势,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副省长邓本太出席会议并做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省水利厅厅长曹宏主持会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西宁市政府、省水利厅相关部门在主会场参会,各州(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水利系统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邓本太副省长强调,今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是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建设新青海的起步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十分重大。全省防汛抗旱工作要坚持“稳”字当头,早谋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大江大河、大型和重点水库、城市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一般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千方百计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洪旱灾害损失,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提供水利保障。重点从六个方面全面加强防汛抗旱工作。一是着力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度。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公布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二要超前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抓紧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调度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演练,进一步充实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加强防洪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物资储备,加大监督检查,尽早消除隐患。三要全力抓好水库堤防安全度汛。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存在病险或正在施工的水库要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防止垮坝等事故发生。各有关单位制定和完善抢险预案,严格执行突发险情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国家防总巡堤检查工作规定,防汛关键时期要加派人手、加密频次,特别是险工险段和重要部位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四要全力防范山洪和城市内涝。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强化统一指挥,搞好协调配合,全力防灾减灾。山洪灾害易发地区要强化基层防御组织,细化防避方案,落实责任措施,充分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成果,加强预警,及时组织转移避险,确保人员安全。同时要大力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加强防洪排涝应急能力建设。五是全面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各级气象、水利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汛情、旱情监测,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完善预报方案,强化会商分析,搞好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六要健全防汛抗旱信息发布机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监理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正确引导媒体舆论,掌握宣传工作的主动权,探索防汛抗旱宣传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及时发布重要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社会各界了解水旱灾情、关注灾区、支援抗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上,邓本太副省长与西宁市政府和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全省重点水库防汛安全责任书,宣布了全省重点城市(镇)、水库、堤段防汛责任人名单和省防汛指挥部成员包片责任区及开展防汛抗旱工作检查的通知,省气象部门对2012年汛期全省天气趋势分析预测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要求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州(地、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邓本太副省长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早安排、早部署,迅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尽职尽责,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全省重点城镇、水库及河道安全度汛,为构建和谐青海,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