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厅监管总队全力推动我省公安监管文化建设工作
根据公安部监管局《关于创建公安监管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推动我省公安监管部门监管文化建设,厅监管总队于4月23日下发通知,在全省公安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公安监管文化建设工作。并确定我省西宁地区湟源县看守所、海东地区乐都县看守所为我省基层重点培育的公安监管文化建设示范点。
加强公安监管文化建设是全面提升公安监管工作水平、增强监管部门软实力的有效手段,对弘扬公安监管精神、树立公安监管民警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和战斗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有着重大作用。为此,青海省公安厅监管总队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全力加强公安监管文化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和谐警队的精神文化和学习文化建设。全省公安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公安监管文化教育引导和培育提升功能,在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大力弘扬公安监管精神,激励民警队伍始终要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深入开展实践科学发民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民警队伍政治上坚定,作风上过硬;要结合当前开展的看守所民警岗位练兵活动,努力营造热爱读书,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深厚氛围。
二是不断加强人文环境的警营文化和监区文化建设。全省公安监管部门要将文化环境建设作为公安监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环境承载和体现文化,以文化滋养民警、教育感化要押人员。尤其是拟定为示范点的单位,要结合监所的功能布局,加强绿化设计和植物栽培等方面的规划和改造,切实体现监管工作安全文明、和谐人性的管理理念,要充分利用监区走廊、办公室等区域,将中国传文化精髓、中国革命监管史以及工作理念、标准要求通过标牌、微雕、手绘等形式展现;要在监区通道、监舍墙壁等区域张贴积极向上、陶冶情操的标语、名言警句或者书画作品及有教育意义的名言警句,以正面和主流文化潜移默化改变在押人员的思想。
三是不断加强文明管理的团队文化和行为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公安监管文化的凝聚陶冶和塑造养成功能,将监管民警队伍团队精神的塑造作为公安监管文化建设的核心,切实关心民警的身心健康,缓解工作压力,努力帮助解决民警生活工作方面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切实增强公安监管民警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荣誉感。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运用兴趣小组、文体队等形式开展书法、绘画、摄影、文学、体育等活动,不断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在监区要通过闭路电视、广播、杂志、学习专栏及开办刊物等传播形式,打造在押人员展示自我、提升自信、追求新生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