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省交通厅运输处检查民和县出租汽车管理情况
2011年11月23日,省交通厅运输处袁复玉处长在海东交通局、运管处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下,到民和县检查县交通局反映的部分出租车经营业务户办理出租车更新上线手续时出现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
袁复玉处长认真听取了海东地区、民和县交通局负责同志关于出租车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近期民和县交通局反映的部分出租车经营业务户办理出租车更新上线手续时出现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及时与海东行署主管领导、民和县县政府领导就民和县出台的《民和县出租汽车规范管理八项规定》进行了沟通交流。
在全面了解民和县交通局近期出租车管理工作情况后,袁复玉处长对两地的出租车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出租车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文件精神,正确处理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合理调整国家、企业、司机和乘客之间的关系,维护各方合法利益,促进当地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民和县交通局一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向当地政府部门及时反馈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动态,根据《民和县出租汽车规范管理八项规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出租汽车运营模式及经营权管理方式,出台具体的配合八项规定的出租汽车管理实施方案,严格加强出租车管理,有效规范出租汽车市场,建立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营市场秩序和环境。二要加强出租汽车市场需求与运力供给的科学分析,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出租汽车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三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出租汽车企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