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社局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办〔2016〕85号)精神,从2018年11月5日起至春节前,我县将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将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煤矿等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力度,对查实存在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对欠薪严重企业依法依规纳入拖欠工资管理“黑名单”,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