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省发展改革委深入工程一线督导海西州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工作
7月11日至15日,省发展改革委张守成主任带领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会同省电力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有关同志赴海西州,实地调研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格尔木东出口国投格尔木光伏发电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中节能青海大柴旦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省发展投资公司德令哈光伏发电公司等单位的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现场和110、330千伏汇集站建设现场,详细了解项目建设进程和存在问题,协调确定项目建设用电、并网方案等有关事项。
7月11日,调研组在格尔木召开了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题会,听取了海西州政府、格尔木市政府对光伏电站建设的工作介绍和听取了省电力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格尔木光伏发电公司等单位光伏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张守成指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海新能源实现了跨越式、突破式发展,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张守成主任对地方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发电企业做好太阳能的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发电企业要按目标责任书加快项目建设,抓紧机遇,力争9月30日前并网;完善工程建设程序,经得起检验;加快接入系统等配套项目建设,保证电力送出;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省电力公司要加快110千伏、330千伏汇集站建设;协助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做好并网工作;保证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平稳运行;按新能源规划做好电网布局,不断提高电网对新能源吸纳能力。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柴达木地区太阳能发电规划,集中连片,做大规模,建成柴达木新能源示范基地和格尔木新能源示范城市;全力支持新能源项目建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省发改委要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协调省电力公司加快送出工程建设;向国家能源局、价格司衔接汇报,落实优惠电价;制定并网认定办法和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研究制定竞价上网的政策支持意见报省政府,保持政策连续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