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0〕5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农函〔2020〕987号)和《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宜农发〔2020〕17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猪屠宰监管,维护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2月中旬,在全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农函〔2020〕987号)
珙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