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突出三个环节十项措施强力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海南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准确把握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质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举措,突出三个环节十项措施,强力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一)把握项目运作环节,健全机制,在合力推进上狠下功夫。一是认真按照全州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逐级确定责任人,采取州包县、县包乡(镇)、乡(镇)包村的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任务,形成上下联动、信息互通、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二是乡镇政府和村两委班子要切实发挥好作用,主动履职尽责,组织实施好各类项目建设。三是根据省上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坚持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对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把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头上,做到每一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组织实施。四是提前做好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大争取衔接力度,加强信息共享,横向在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纵向在州、县、乡三级信息互通,为科学、合理、统筹安排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信息保障。
(二)把握项目设计环节,完善规划,在科学引领上狠下功夫。一是坚持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高度出发,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全面掌握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上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不断调整和充实完善农牧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使规划更加符合发展建设要求,更加符合群众意愿,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村一风格,一村一特色。二是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思路,整合发改、经商、财政、农牧、林业、水利、环保、住建等部门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化效益,不断提高农村水、电、路、气、房协调建设的水平,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建设品位。三是紧紧围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二十字方针,以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为突破口,整合村庄资源、集约利用土地,坚持特色化规划,多元化投入,集约化建设,整体化配套,社区化管理,产业化发展,着力打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村,引领和带动全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三)把握项目监管环节,确保质量,在规范运作上狠下功夫。一是各项目主管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建设的各类项目要严要求、高标准,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将本区域的高原美丽乡村各类建设项目纳入质量监督范围,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健全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全程监管模式。二是州、县财政部门要设立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规定规范使用。三是州县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规划指导、协调政策、会审项目、督促检查和强化管理的作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海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