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拟确定的市级诚信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市文明委、市信用办《在全市重点行业开展诚信示范点创建的实施方案》(盐信用办﹝2014﹞11号)要求和《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诚信行政执法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盐府法字〔2014〕28号)部署,我办在市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下属执法机构中开展了市级诚信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申报及考评工作。根据前期申报材料和***考核情况,结合近年来各行政执法单位案卷评查、专项检查和行政复议、依法行政考核情况,现将拟确定为市级诚信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的7家单位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请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办行政执法监督处。
电话:86662322,传真:88192322。
电子邮箱:ycfazhiban@126.com。
***:拟确定的市级诚信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
拟确定的市级诚信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1、江苏省盐城市国家税务局
2、江苏省盐城市烟草专卖局
3、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
4、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5、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6、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7、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