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突出三个重点助推城乡管理建设再上新水平
海南州进一步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推进城镇化进程,着力做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培育工作,提升城镇承载能力,不断满足城镇人口数量不断增长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求。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执行。加快建立健全由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构成的规划体系。重点加快贵德、兴海县城规划的修编报批工作,及时编制县城和集镇控制性详规或专项规划,扎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省上下达的五县县域村庄规划和67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更好地指导城乡建设。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和四线管制制度,推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制,强化城郊结合部和县城规划控制区的规划管理,严禁违法违章建设。二是突出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认真组织实施好以城市棚改房为重点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着力改善城镇老旧住宅区硬件设施,优化人居环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切实做好项目规划前期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保证申请立项项目科学合理、经济可行,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加强项目规划、可研、建设管理等环节的引导和监管,确保项目真正起到改善城镇面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三是突出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城镇品位。明确城镇基础设施权属,落实建管单位职责,坚持谁建设、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同一类基础设施由一个部门负责建设及后期管护,从建设源头上明晰公用基础设施的产权,落实责任,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基础设施。加强市容市貌治理工作,集中整治影响城乡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整洁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环境。
(海南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