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充县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充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西充县城乡低保对象普查
和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6〕7号)和《南充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西充县民政局
2016年3月25日
西充县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充市委关于全力以赴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南委发〔2015〕8号),坚持低保兜底与精准扶贫统筹推进,强化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巩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成果,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省政府领导要求和省民政厅统一部署,今年全省集中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客观公正、稳妥审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原则,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避免普惠和福利过度化。通过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规范低保制度实施,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确保低保对象精准、数据精确,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普查和复核低保对象。对2016年一季度在册的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普查复核。充分发挥驻村(居)乡镇干部、第一书记、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和纪检员的作用,广泛宣传低保政策,严格逗硬拉网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照《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审批、评议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问题,坚决纠正对象认定不准确、动态调整不及时、低保吃转转、低保下指标、保人不保户、不调查公示,不按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吃拿卡要、骗取冒领等问题。
(二)精准识别低保对象。各乡镇结合每年的低保清理,在常态调查审核基础上,综合运用精准扶贫信息比对方法和成果,确保所有低保对象身份认定、收入和财产核对准确。重点是全县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且赡养人、抚养人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农村低保家庭(以各乡镇上报县扶贫移民局的重点贫困户信息数据为准),对重点贫困户按家庭人口足额保障。
(三)有效遏制错保漏保。各乡镇有效利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加强对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坚决纠正不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和不主动发现未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漏保等问题的发生。
(四)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音。问题突出的,既要取消低保资格,又要追回骗取冒领的低保金,情节严重的还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五)切实加强信息披露。加强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系统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低保对象管理服务水平,所有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必须进系统、建台帐、到户到人,实施精细化管理。要严格执行低保对象本人申请、民主评议、社会公示制度,特别是各乡镇、村(社区)必须常年公示,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5日至4月10日)。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举措,围绕本乡镇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重点和特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普查和精准识别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各乡镇要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全面逗硬自查自纠。采取入户调查、信息比对、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法,设立普查咨询、举报、监督电话,做到全面普查,动态复核,精准识别,及时整改。县民政局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分组督促指导,开展重点检查,确保收到实效。
(三)检查督导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县民政局将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低保复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县民政局纪检组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四)总结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各乡镇要认真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及建议,完善低保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长效机制。各乡镇民政所于5月25日前将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联动。这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乡镇民政所要高度重视,站在贯彻落实精准扶贫重大决策、保障低保政策有效落实、密切干群关系的高度,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抓紧抓实。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对接,摸清精准扶贫对象中的低保对象户数、人数,有没有该纳入而没有纳入的。特别是那些农村低保对象比农村精准扶贫对象多的地方,要摸清楚为什么贫困线比低保线高而低保对象还多的原因。同时,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40号)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对该纳入而未纳入的要坚决纳入;对不该纳入而纳入了的要坚决清退,在清理过程中,涉及到社会稳定的人和事要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审批后予以实施。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乡镇民政所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任务,讲究工作方法,积极稳妥推进,下决心整改长期存在的低保吃转转、低保下指标、保人不保户、不调查公示,不按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吃拿卡要、骗取冒领等突出问题。严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严防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三)精准识别,精准认定。各乡镇民政所要准确掌握低保兜底脱贫对象,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比对上衔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贫困家庭,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尤其要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及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农村重点贫困户家庭,挤干水分,摸清家底,切实做到对象精准、数据准确。
(四)严肃纪律,务求实效。严格执行政策,关注重点人群,把握关键环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图形式、走过场、得过且过、应付了事现象发生。根据省厅要求,4月底普查识别工作完成后,如果再发现弄虚作假,群众反映强烈的,将层层严肃追责。对于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各乡镇民政所要及时收集汇总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情况,定期向县民政局及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和反映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每月1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开展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进展情况,县民政局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