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2014年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西宁市卫生计生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全面提高城乡群众健康水平,努力开创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市属5家医院开展一院一品牌创建活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充分发挥8个县域联合体作用,持续深化各项改革任务,形成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新路子。进一步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紧密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稳步开展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年内城市重点人群签约率达65%以上、农村居民签约率达90%以上。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二是加大卫生项目建设力度,加快建设西宁海湖新区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和市第三人民医院儿童诊疗中心项目建设。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鼓励和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三是加强全行业管理,着力推动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质量控制、电子病历、远程会诊、预约诊疗、优质护理服务、药事管理、先住院后结算、医药费用控制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行和完善21条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建立健全医疗风险金制度,加强医疗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推动第三方调解工作。
二、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认真落实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病综合防治措施,在各区县逐步启动三位一体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认真落实鼠疫综合防控措施,严防人间鼠疫发生。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及时科学规范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探索介入口腔器械消毒、毛纺织物集中清洗消毒等与群众健康相关领域的执法监督活动,加大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执法监督力度,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保障社会卫生安全。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力度,有效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建设,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大计生家庭利益导向政策实施力度,继续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积极拓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推进青少年生殖健康咨询和中老年更年期保健服务。开展国家级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城市工作,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力争使全市8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三、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步伐。继续做好建设国家卫生城市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旅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将创卫工作向三县延伸,全力做好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建设健康西宁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建设健康社区、健康校园、健康医院、健康村庄、健康家庭、健康楼院、健康军营等为内容的健康细胞工程活动,深入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建卫成果。创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机制,探索在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实行除四害公示制度。建立西宁市健康教育讲师团成员激励机制、成员合理聘用和退出机制。全面完善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工作,建档率巩固在95%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系统使用率达到100%,提高农民健康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力度。依托与北京、上海浦东、广州等地建立的协作关系,拓展与解放军304医院帮扶内容,继续开展与法国亚眠医疗中心、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的卫生交流合作。加大卫生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认真实施卫生计生人才培养项目,落实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和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工作,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抓紧培养公共卫生、医学影像、临床检验、执业药师、整体护理、计划生育服务等紧缺型急需人才,提高卫生计生队伍整体素质。
(西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