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服务实训室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澳县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澳县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服务实训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采购范围、交货期、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南澳县职业技术学校旅游服务实训室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人民币400000.00元(财政资金)。
3、采购范围:供货商负责货物的供货、出厂检验、运输(至现场)、质保期保障和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的一切服务。
4、交货安装工期:合同签定后2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供货和安装。
5、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3)为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报价人需提供《设备清单》中所要求提供设备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中文参数证明书原件(需由厂家盖章);
4)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自行到采购人现场勘查,不参加现场勘查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时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现场勘查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3年11月20日起至2013年11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原件;
2)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资质证书复印件;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3年1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3、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3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澳县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南澳县后宅镇金山北路(教育局对面)
采购单位联系人:康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680179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
采购文件.doc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doc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