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海东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为加快海东地区林业生态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障林业建设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海东地区相继实施了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四大林业工程,大大加快了全区林业建设步伐。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现状
海东地区林业用地1009.73万亩,其中有林地193.14万亩,疏林地5.08万亩,灌木林地467.59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00.33万亩,苗圃地0.81万亩,宜林地342.78万亩。2010年前全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的面积为101.58万亩,占林地面积的10.06%,每亩补助为4.75元。2011年公益林面积调整到了324.69万亩,每亩补助提高到了9.75元。从公益林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在生态公益林区内较少发生严重的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现象,总的评价是生态公益林管护成效良好,但在管护工作中陆续显现出一些薄弱环节有待改进和完善。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对发展生态公益林认识不深刻。生态公益林不同于商品林,不能拿到市场上进行销售,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它在保护环境、发挥生态效益方面具有长期性和间接性,因此,导致人们对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认识不足。
(二)管护人员素质偏低,监管和管护工作不到位。随着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进一步实施,个别管护人员没有认识到保护生态公益林的重要性和责任感。加之基层林业站划归到农业生产服务中心,严重影响了林业站监管职能的发挥,从而造成有的单位管护和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加剧了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的供需矛盾,盗伐、砍柴、放牧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现象时有发生。
(三)公益林林分分质量较差,生态功能脆弱。目前公益林存在的问题是,灌木林多、乔木林少,针叶林少、阔叶林多,纯林多、混交林少,结构较单一的问题。树种比列失调,造成林分质量不高,防护功能脆弱,不能充分促进林木生长,也不能较好地发挥林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不灵活。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属于集体权属的生态公益林将承包到千家万户,从而使个体权属的公益林面积急剧增加。一些乡镇为了落实管护责任,往往从补偿资金中提取一定比列的资金用于护林员的报酬。
三、生态公益林建设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意识。生态公益林建设是社会系统工程,建设和保护生态公益林是国家为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要通过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保护生态公益林和重要性让人们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意识,为保护和建设生态公益林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防护功能。在扩大森林资源总量的基础上,增加林地生产力,提高林分质量,是增强公益林生态防护效益的关键措施。通过改造、封育、抚育等措施,将低效林培育成乔木林。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区的气候、土壤等特点,选择适宜的树种结构,逐步形成合理的乔、灌、草复层结构,建设混交林、复层林相结合的生态公益林体系,提高公益林防护功能。
(三)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目前,全区纳入生态公益林的中央森林生态补偿资金已从每亩4.75提高到了9.75元,但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中,补偿基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补助,而没有对公益林营林投入、禁止商业性采伐所带来的实际投入和管护成本进行补偿,不利于调动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保护和建设生态林的积极性。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受到很大程度的损害。因此,必须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一是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根据我省实际,建议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每亩补助从现在的9.75元提高到20元,并根据经济的发展逐年提高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的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提高了,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主体的积极性才能进一步激发,才能更好地促进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各县要尽快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建议对个体林和大户承包造林的,补偿资金按面积实行一卡通补助。对村集体统一经营、集体股份制经营、均山均股联户承包的管护资金由县林业部门发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帐户,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并监管。
(四)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一是要对生态公益林管住、管严和商品林放开搞活提供法规和政策上的保障;二是加强护林防火管理。建立生态公益林防火林网,在适当的地理位置和交通要口,竖立永久性的生态公益林公告牌或封山示意图,以发挥较好的警示作用;三是要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档案与生物多样性定位监测系统;四是林业部门要强化监督与管理职能,根据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对全县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护情况进行2-3次检查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地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