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自2009年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州林改工作按照省、州林改工作要求和加强领导、舆论先行、强化指导、分级管理的工作思路全面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完成情况。自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海西州严格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七程序、十二流程开展工作。成立州级林改领导小组1个,市(县、行委)林改领导小组7个、乡镇级林改领导小组30个。在2009年都兰县试点的基础上,海西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10年全面启动实施,全州除个人林面积外,实际纳入集体林改革面积78072.81亩,最终确权集体林面积78072.81亩,林权发证面积78072.81亩,占全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的100%,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签订家庭承包合同3696份,发放林权证共计3696本。林改后成立其他形式的农牧民林业经营管护组织75个,涉及农牧户数6373户,经营管理面积达18178亩。
二、取得的成效。一是全面掌握现有林地资源的状况,为全州发展林业经济提供了详细资料,进一步调动群众积极性,为推进海西枸杞经济林建设奠定了基础;二是通过均山、均权、均利到户等形式,全面落实林业产权,初步解决了制约林业发展的产权问题,确立了农牧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三是通过落实自留山政策和谁造林谁受益政策,签订、完善合同,(换)发放林权证,让群众吃下了定心丸,增强了群众发展林业的信心;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林地权属,农牧民成为集体林的股权人,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大幅下降;五是过去存在的林地界址不清、林木权属不明等问题得到解决,林农之间、村与村之间、乡(镇)之间的涉林纠纷明显减少;六是真正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在林权明晰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长效发展机制,村集体和农民得到了补偿,增加了收入;七是通过明确国家生态公益林的区域与范围,保障了公益林的安全,为建立以林业分类经营为基础,管好管严国家生态公益林,放开搞活商品林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打下基础;八是强化了林业法律法规在农村的宣传普及,农民群众法制意识普遍提高,法制观念增强,化解了部分历史遗留纠纷积怨,全面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一是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林改成果。重点解决改革中外业勘界资料搜集不全、内业资料整理不规范、家庭合同制管护国有公益林合同签订不翔实等问题,力争使全州林改工作不留死角,确保林改工作质量和成效。二是针对部分地区林改档案搜集不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归档要求,切实做好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有据可查。三是针对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比较看重眼前既得利益,参与林改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采取走访询问、召开村民会议和协调会等方式,进一步宣传林改的重要意义,使村民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四是加强配套改革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为农牧民林权抵押贷款等创造条件,积极扶持培育农牧民重点发展枸杞经济林建设,发挥地区优势解决长短结合的问题,有效推动林改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