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海东地区环保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和环境监测为重点,全面落实重点污染源巡查和监督性监测制度,从严查处各种违法排污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开展环境专项执法,严防环境污染问题。组织开展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专项检查月活动,重点对互助塘川、乐都汤阿等工业集中区水泥、铁合金、碳化硅等行业72家企业进行检查整治。对发现的8家锅炉烟尘超标排污单位,下达限期治理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对除尘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限期治理锅炉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对13家煤改气单位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杜绝了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安装锅炉的环境违法行为。对酿酒、造纸、化工、钢铁、医疗和碳化硅深加工等污水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依法采取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措施全面整改,实现达标排放。
二是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整治违法排污行为。重点加强对循化谢坑铜金选矿厂、化隆双君公司、平安鑫海资源开发公司、互助荣鑫利冶炼公司和青海青乐化工机械公司的环境日常监管,巩固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果。针对水泥、硅铁等污染物不能全面达标排放的“问题企业”,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青海汇能冶炼有限公司、民和凌海冶金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的除尘设施效率差、烟(粉)尘“跑、冒、滴、漏”等问题,分别下达了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使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对全区使用放射源的7家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16枚放射源被安全收贮。继续推进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已基本建成自动在线检测设施4套,视频监控设施17套。三是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在已实施19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十二五”期间,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覆盖面达到全区行政村总数的20%以上,使辖区内湟水河沿岸、黄河沿岸、交通沿线、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农村饮用水安全、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大督查”活动,化隆县巴燕镇克麻村部分村民与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污染纠纷等环境信访事项和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