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备忘录汽车以旧换新延长至年底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为促进家电汽车消费,更好地调动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我省决定在国家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全面结束后,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
我省已将现有家电下乡十类产品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3%提高到20%,将城镇低保对象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将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轿车纳入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范围,对购买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轿车的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轿车单价5万元以上,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继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到2011年12月31日结束,每辆补贴5000元-10000元,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16:57:56重新编辑